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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加強監管災后重建物資價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 01:17 中國經濟時報
記者祝慧6月11日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保證地震災區重建急需的鋼材、水泥、玻璃、木材、磚瓦砂石等物資供應,抑制價格不合理上漲,確保災后重建順利進行。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災區重建所需鋼材、水泥、玻璃、木材、磚瓦砂石等重要物資的生產組織工作,增加市場供應。災區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災后重建所需物資供求情況的分析,積極協調從外省調入資源,保證本地區市場供應。非受災省(區、市)要積極支援災區建設,配合災區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處理本地區生產、運輸和市場供應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各有關生產企業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履行社會責任,保質保量完成有關生產任務。 通知強調,各地區對銷往災區的鋼材出廠價格要加強調控,穩定在災前水平。災區及周邊省份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前期對救災物資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經驗,結合當地實際,依據《價格法》有關規定,經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對災區重建所需水泥、玻璃、木材、磚瓦砂石等區域性較強的物資出廠價格、銷售價格以及鋼材銷售價格,及時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通過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規定限價等方式,保持價格穩定。有關行業協會要指導企業顧全大局,加強價格自律,努力穩定企業產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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