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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獲死刑或將上訴 律師界稱改判可能性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0:47 21世紀經濟報道
鄭筱萸在法庭CFP 本報記者 陳小瑩 上海報道 鄭筱萸獲死刑或將上訴律師界稱改判可能性小“鄭筱萸的家人希望上訴,正在通過律師做鄭筱萸的工作!5月30日上午,一位接近鄭筱萸家人的人士向記者透露。而在5月29日宣判死刑之后,鄭筱萸本人并沒有當庭對量刑表示異議。 5月29日,國家藥監(jiān)局前局長鄭筱萸案一審落定,鄭因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兩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資產。 5月29日上午的宣判,由該案審判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管刑案的副院長吳在存宣讀判決書。到庭旁聽人員有中紀委、最高檢相關辦案人員,國家藥監(jiān)局官員,以及被告家屬。由于通知范圍有限,北京一中院西中庭的70個旁聽席并未坐滿。 作為鄭筱萸的家屬,妻子劉耐雪身穿一件咖啡色上衣,和鄭筱萸妹妹一起坐在旁聽席的第二排。據旁聽現場的人士目擊,全場起立宣判完畢后,劉耐雪一直沒有坐下,怔怔地目送鄭筱萸被帶出法庭。收庭后,劉耐雪又申請與鄭交談,沒有被法庭批準。 一位接近鄭家屬的人士曾轉述稱,在640萬元中,鄭筱萸直接受賄金額在40萬元左右,其余皆與鄭妻劉耐雪與兒子鄭海榕有關。 目前,鄭筱萸的刑事辯護律師張慶正在征求鄭本人的上訴意愿。張慶是北京律師協(xié)會的前任會長,自其接受鄭案委托后一直保持不與媒體接觸,并拒絕證實任何相關事宜。 按目前中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一審判決十日內,被告有權提起上訴。而通常來看,上訴之日起,一至一個半月內,法院將進行二審。若二審維持原判,被告還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進行死刑復核。 這是近年來,除全國人大前任副委員長成克杰之后,第二個被一審判處死刑的高官。相關法律界人士判斷,除非出現重大判決失誤,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在宣判結束后,外交部還特別為此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稱“鄭筱萸判死刑反映了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并表示中國政府一貫重視食品及藥品的衛(wèi)生安全,將市民的安全放在首位,政府亦愿意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維護中國食品安全的質量及聲譽。 在鄭筱萸一審被判死刑的背后,政府整頓醫(yī)藥市場的舉措似已“雷霆萬鈞”。 鄭筱萸案大事記 2007年5月29日:鄭筱萸一審被判處死刑。 2007年5月16日:鄭筱萸案開審。 2007年3月中旬:案件移送最高檢,已查實受賄600萬。 2007年3月1日:鄭筱萸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案件移送司法。 2007年2月28日:鄭筱萸被撤銷全國政協(xié)委員資格。 2007年1月27日:鄭筱萸之子涉案被捕,藥品審批部門換血。 2006年12月28日:鄭筱萸涉嫌受賄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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