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董硯龍王擎13日北京報道】
上證指數守住1100點 財政部國稅總局減免三稅
傳說中的“六大利好”正在逐一變為現實。正當上證指數1100點得而復失之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日中午突然公布了調整股息紅利稅和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
策問題的通知。
據悉,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順利實施,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自今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另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同時還就股權分置試點改革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下發通知。通知明確規定,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征收流通股股東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上述規定自今日起執行。
目前,股民投資股市的稅收包括印
花稅和紅利稅兩項。其中印花稅在今年1月份已經由2‰下調到目前的1‰,而紅利稅多年來稅率卻一直保持在20%。業內人士認為,被納入個人所得稅范疇的紅利稅不僅有雙重征稅的嫌疑,而且由于除息因素,已經導致了上市公司分紅越多,投資者損失越大等許多怪現象。
根據2004年分配方案,760家上市公司的分紅派現總額達到765.82億元,占已公布年報上市公司凈利潤總額的44.16%。經過計算,如果不考慮機構投資者的因素,流通股股東的稅前派現總額應為255.3億元左右,但經過除息后,流通股股東卻要承受約51.06億元的虧損。而此次股息紅利稅減半征收則意味著投資者將增加25億元以上的資本回報。
有關人士分析指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此次下調股息紅利稅將有效的鼓勵投資者的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同時增加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的積極性,從而為推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營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此舉作為過渡性安排為后續政策的出臺留出了空間,預計完全免征股息紅利稅將只是時間問題。(1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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