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富永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與本報聯合主辦的“2004-2005經濟問題座談會”上,有關專家指出,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必須保持超前發展,目前的投資趨熱是市場的正常反映,不必過分擔憂。同時,對于造成大面積“電荒”的根源,也進行了追溯和剖析,指出要從中吸取經驗教
訓,改革投資審批制度。
不必擔心電力過剩
從2001年起,在電力短缺的情況下,電力建設速度逐步加快,到今年11月今年的發電裝機已經超過了4億千瓦,位居世界第二。在建的電力項目規模仍然很大,據新華社報道,總規模達到2.8億千瓦。
在這些項目當中,許多項目是各地根據自己的需求情況開工的,規模至少8000萬千瓦,由于沒有獲得國家發改委審批,目前面臨被清理的命運:國務院近日出臺32號文件,即《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堅決制止電站項目無序建設意見的緊急通知》;而今年的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也明確的向參會的全國發改委代表下達了《關于堅決制止電站項目無序建設的意見》。
在“2004-2005經濟問題座談會”上,專家們一致的看法是:不必過分擔憂電力過剩。
國家電監會信息中心副主任孫耀唯說:適度超前是必要的。現在建設的確實很快。出現了違規的問題,但違規項目不一定都是壞項目。在電力短缺的情況下,一些違軌項目也是迫于無奈,當然也有很多項目確實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今年前11月新增項目里并非按照三火一水的比例同步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郭克莎:電力高投資源于電力高需求,而電力高需求,是由于重工業化所帶動的新一輪高投資、高增長,有一個消費升級、城市化進程。
所以電的材料消耗的比較厲害。為什么能源和重要原材料會緊張、需求那么大?就是重工業化的趨勢。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認為:目前的城市化進程,帶動鋼材、水泥、玻璃等行業發展,而這些行業是需要電的,所以電力不要說發展得太快了,發展超前點兒沒有關系。不要把這個東西看得太害怕了。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史丹說:對電力過剩這個問題沒有必要緊張,現在我們國家所有的商品都存在過剩,為什么電力不能過剩?就是因為投融資體制的問題。如果解決了投融資體制了,它能夠承擔短時間的虧損,像電冰箱、彩電這些這么多年都過剩了,企業不一樣還運轉得很好嗎?為什么電力企業一有稍稍過剩就開始降呢?對電力行業的認識問題最根本還是體制的問題。
電荒造成慘重損失
未來可能出現的電力過剩,令國家決策層擔憂,但是,眼前大面積的電荒,卻在嚴重妨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據國家電網公司負責人介紹,截至7月份,共有27個省級電網拉閘限電,僅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就拉閘限電80多萬次,電力供應緊張局面進一步加劇,高峰時段電力供需缺口達2000萬-3000萬千瓦。
其中浙江省則進入“電力危機”的程度。今夏全省最高用電需求接近1900萬千瓦,高峰最大電力缺口為630萬千瓦。據杭州統計,平均每度電可以創造產值22.44元人民幣,創造利潤1.36億元,因為缺電,占全市GDP總值45%的工業,目前要么“開三停四”,要么嗷嗷待哺。經測算,浙江一省缺電750億千瓦以上,直接損失GDP1000億人民幣!據專家預算,如果從2000年開始的缺電計算,5年來“電荒”給國民經濟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已超過1萬億人民幣。
更為嚴重的是,一向被列為重點企業的外商,用電需求也難以保證。諾基亞公司致函市長,威脅要撤資;超過一半的民營企業存在非正常停電情況,平均每月停電11.32天。大型低壓電器生產企業溫州正泰集團僅一季度因缺電未能如期交貨的合同值就達1.6億元。
缺電造成的損失這樣大,是不是不可避免發生?史丹說,這首先源于前幾年電力建設的人為放緩。
據了解,在1997年以前,國內電力投資建設的規模,平均每年都在2000萬千瓦以上,然而,到了1998年,由于判斷錯誤,認為電力需求不再增長,當年開工規模陡然下降為1021萬千瓦,1999年和2000年,更是進一步下跌,連續兩年只有600萬千瓦。其中主要還是水電,火電幾乎沒有。這就是所謂的“三年不上火電”。直到2001年,這個下跌勢頭才得以恢復。
然而,此時的用電需求,已經不是1997年以前的水平。隨著產業結構調整的完成,新一輪經濟增長開始,帶動用電需求加速增長,2000年到2003年間,全社會用電量分別增長11.36%、9.03%、11.6%和15.4%,但是,此時發電裝機增長量遠遠落后于用電量增長,新開工規模也沒有及時調整。缺電形勢進一步加劇,導致2002年出現了電力缺口2035萬千瓦,2003年甚至高達4485萬千瓦。
那么,“三年不上火電”的決策依據是否科學?隨后的電力短缺以至電荒,是否不可預見、事先沒有任何征兆?專家的回答是否定的。
華北電力大學劉嚴博士指出:電力規劃從技術來講,完全可以滿足需求,一般都為決策者提供了高、中、低三種方案,但決策者趨向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導致選擇電力需求預測的低方案,也是電力供應不足的原因之一。
行政控制出錯太多
對于產生電荒的制度缺陷,專家學者進行了分析。劉紀鵬沒有出席“2004-2005經濟問題座談會”,但對電力問題的關心、尤其是對電荒造成的損失,更是痛心疾首。他指出,由于中國電力壟斷的根源,在于行政性壟斷,尤其電源項目和電價的審批權,仍然攥在政府有關部門手中。恰恰這兩項關鍵因素,沒有改變。因此,盡管拆分了國家電力公司,但卻僅是“改體不改制”。
劉紀鵬認為,中央政府沒有必要擔心電力過剩、從而緊緊抓著電力項目審批權不放。實際上,投資者和地方政府對當地的電力需求的了解,要遠遠比北京的人清楚;至于投資中的風險,沒有誰比投資者本人更為關心。不應該以擔心過剩和風險為理由,遲遲不肯下放投資決策權;市場自身有自我調節的功能,應該相信眾多的投資者的智慧要超過一兩個決策人物。
劉紀鵬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如果真正改革到位,就要徹底拋棄審批權力,專心致志的搞好規劃和預測,為投資者提供決策信息服務。遺憾的是:即使是今年7月國家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投資體制的決定》,其中關于電力的部分,雖然名義上停止審批制度,改為實行核準制。但事實上,核準什么,不核準什么,對外并沒有公布明確的標準,核準不核準仍由發展改革委員會掌握。因此核準與審批并無區別。
與劉紀鵬的主張殊途同歸,孫耀唯認為應該放棄電力價格監管。在電力供不應求時一樣可以改革,當然,改革的形式是放開電價監控,利用價格杠桿刺激投資。孫耀唯說,改革跟供求沒有什么太大的關系,在供不應求、供大于求時都應該改革。現在卡死了終端電價不能動,這個市場是沒有辦法做的。
在電力價格監管以后,中央政府的職責是什么?孫耀唯認為,國家主要關注涉及到跨省、跨大區、國民經濟重大的水電項目、核電項目,市場和地方可以解決的沒有必要再集中審批。他說,電力短缺也暴露出電力體制中的許多問題,比如規劃的問題。原來的電力規劃是沒有戰略的規劃,所以規劃常常是滯后的,而且也缺少嚴肅性。原來的判斷“十五期間的GDP平均增長7%,電力增長5%,按照這個速度現在電力增長15%,只及1/3,所以地方政府不建違規項目才怪呢。
國家電網公司戰略規劃部副主任歐陽昌裕說,國家的電力規劃很不明確,規劃對市場的反應也很遲鈍,規劃一次跨越5年。尤其是目前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規劃,原來由國家電力部制訂,國家計委審查,但電力改革以后,關系沒有理順。其實,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應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負責,由國務院審定;而且一年一審查、一年一修改。
規劃好的項目,應該通過招標來選擇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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