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法年內無望出臺 商務部草案已被國務院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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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0日 04:02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王義偉9日北京報道 開放期限在即《直銷管理條例》草案被退回 雖然中國在入世法律文件中承諾3年內開放直銷,但是記者了解到,在12月11日限期到來之際,由商務部牽頭制定的有關直銷的法規已經肯定不會出臺。 在11月中旬,已經有權威媒體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尚未收到商務部起草的《直銷管理條
本報記者今日得到的另外一個更具震撼力的消息顯示,商務部的《直銷管理條例》已經報送國務院法制辦,但是被法制辦退了回來。 知情人士分析,國務院法制辦退回商務部的條例草案,可能有兩方面原因:其一,因為內容問題被退回;其二,因為程序問題被退回。更大的可能性在程序上。 在程序問題上,知情人士分析,按照規范的對口銜接規則,《直銷管理條例》應該由商務部條約法律司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但是,此次條例制定一直由商務部市場司主導,所以市場司直接就將條例報到了國務院法制辦,法制辦將其退回。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包括商務部在內的中央各部、委、辦、局,如果要想制定法律法規,必須在前一年事先向國務院法制辦報計劃。據悉,商務部并沒有就直銷條例的立法問題在2003年向國務院法制辦報計劃,所以法制辦將其退了回來。 據分析,在條例草案遭國務院法制辦退回之后,商務部尚有兩個辦法進行彌補:其一,爭取動用特殊的快速管道,將直銷法規納入2005年立法規劃中。這樣的做法有先例可循,比如2003年非典之后相關法規的快速出臺就是一例。但是,動用快速管道必須事關重大。相比之下,直銷問題當然沒有非典嚴重,能否動用特殊的快速管道是個問題。其二,在條例不可能短期出臺,又必須履行入世承諾的背景下,由商務部自行出臺部門規章進行規范。但是,這樣的做法又受到生效不久的《行政許可法》的制約。 國內企業對直銷條例的出臺一直抱有很大的期望。本報記者采訪了參加9月10日廈門直銷立法座談會的武漢瓜拿納集團。該集團董事長張華告訴記者,廈門會議后,他已經將自己對直銷條例草案的4條意見上報商務部,據悉,商務部最后定稿的條例草案降低了準入門檻,這對中國企業而言是一個利好。張華對直銷條例的出臺時間持樂觀態度,雖然他也認同12月11日已經不可能,但是他認為在2005年元旦前后,直銷條例會順利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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