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
11月21日,《中共江蘇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意見》正式出臺。這個《意見》中對干部推薦職位預告制度、干部民主測評制度、干部任職輪換制度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從11月11日江蘇首次對地市級干部任命進行全委會票決,到這一《意見》的出臺,可以看出江蘇省委在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選人用
人機制改革等等方面決心大,動作快,有想法,有創新。
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毫不放松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顯然,中共江蘇省委的一系列動作,是落實十六大精神的具體體現,他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開始了“新的偉大工程”的建設。
江蘇的做法有所創新。他們找準了“選人用人機制”這個突破口,圍繞著如何提高執政能力來做文章。因為,“執政能力”與執政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并不是劃等號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否科學,直接影響著執政能力。比如,干部人事制度不科學,選人用人不準,優秀的人才不能得到選拔任用,反而讓搞不正之風者,跑官、買官者得勢,“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必然降低執政能力。而把住了選人用人關,必將為提高執政能力打下堅實基礎。
江蘇省委的有關規定,強調了黨內民主的重要性。這些年來,地方干部的任用、考核通常由常委會一班人決定,這就難免出現少數人,甚至個別領導“說誰行誰就行”的武斷現象。而這次江蘇無錫市委書記的任命,是由全委會投票決定,保證了多數人意見得到充分尊重。更可喜的是,江蘇省委搞全委會投票,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同時,江蘇一些地方還做出規定,干部的群眾支持率達不到80%不得提拔,這意味著,黨內民主正在延伸!跋蛏鐣_”,以及“群眾支持率”都帶有鮮明的政治體制改革的特色。這也讓人們看到,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正在有條不紊地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江蘇是我國經濟發展最快、最穩定、經濟實力最強的地區之一。這或許可以表明,經濟的發展必將呼喚著、推動著政治體制的改革,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23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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