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侵害流通股東利益的現象是很普遍的。今天,中國證監會出臺了《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的征求意見稿。經濟學家王連洲在接受經濟頻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對資本市場是有益的,對于股票是個利好。
征求意見稿主要規定: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配股、發行可轉債以及所屬企業海外上市等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流通股股東半數以上通過方可實施。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除了
現場會議以外,還應當向流通股東提供互聯網形式的會議平臺,實現網絡投票。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無正當理由上市公司不得免除其職務。上市公司應當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存在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上市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證監會表示,征求意見從9月27號到10月15號。征求意見結束后,他們將對相關規定做出進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式頒布實施。
長期以來,我國資本市場存在著一種獨有的現象:三分之一的股份可以流通,三分之二的股份不能流通。獲得同樣的股權,流通股東出的價格大約是非流通股東的10倍左右。正是由于同股不同權,非流通股東侵害流通股東利益的事件頻頻發生。這就是大家常說的,影響我國資本市場長遠發展的制度缺陷,股權分置。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理事長王連洲:解決彌補制度缺陷,作為一個戰役來一下子解決可能有些困難,但作為一個戰役,一個戰役,一個戰役來攻,可能對于解決的問題還是有好處的。這樣來說,證監會的通知,我想對證券市場的發展,對于股市肯定是一個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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