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昨日召開的“觀察家年會”上表示,明年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將進一步深化。
邵寧說,2004年國資委的工作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抓緊推進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組建工作。地方政府的機構改革在今年
年底有可能基本完成,但是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真正組建完畢,并真正開始工作需要一個過程。這幾年地方國有企業改革推進的步伐很快,但是由于這是在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的情況下推進的改革,還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對于國有中小企業改革來說,這種缺陷主要影響改革的過程。由于沒有明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責任主體,改革的過程很容易出現各種不規范的行為,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對于國有大企業改革來說,這種缺陷不但影響改革的過程,而且影響改革的結果,因為在出資人不到位的情況下進行的公司制改革,除了比較徹底地實現了股權多元化的企業之外,一般不會有明顯效果。因此加快組建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是明年十分重要的任務。
第二,完善已經出臺的改革措施。
2004年是中央企業實施業績考核的第一年,主要工作需要在第一年完成。其次,明年也是中央企業經營者實施年薪制的第一年,也需調整和完善。此外,公開招聘中央企業高官是市場化配置人力資源的成功方式,明年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招聘的范圍,增加招聘的數量。同時要積極推動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選人、用人機制向中央企業的內部延伸,以促進中央企業內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
第三,進一步加快中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通過股份制實現股權多元化是國有大企業改革的方向。目前中央企業絕大部分是按企業法登記注冊的國有獨資企業,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一般工作原則是下級服從上級,把一個大企業交給一個經理班子經營實際上是交給總經理一個人經營,這顯然是有風險。中央企業也有少數按照《公司法》注冊登記的國有獨資公司,這些公司雖然有董事會,但是董事會與經理班子高度重合,往往形同虛設。由于目前兩種體制都存在缺陷,所以完善國有獨資公司,或者國有獨資企業的有效治理方式就顯得十分緊迫。國有獨資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革也是總的方向,可是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如何構成,非執行董事如何選擇,履行什么職責,怎么考核、激勵和約束董事都是非常復雜的操作過程,都需要通過試點去回答,所以,明年國資委準備擴大這方面的試點。
第四,進一步探索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從道理上講,出資人是有重大決策、資本收益、選擇經營者的三項基本權利,但是對于處于借鑒層次的政府性質的出資人,比如國資委,這樣的重大決策權顯然應該受到限制,因為國資委不可能比企業更了解市場,不可能有比企業更高的決策水平,而且如果企業的重大決策都要有出資人批準,那么國有資產的經營責任就會沿著審批的渠道上溯到出資人,政企分開就失去了意義。所以,必須通過授權經營的方式,把國有資產出資人的部分權利授予董事會行使,以規范政府性出資人機構與企業的關系。其次,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也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任務。規范國有資本收入的方式,明確國有資本收入的使用方向,一方面是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實現有進有退加強重點的需要,也是管理好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22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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