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9月17日電(記者石新榮何云江)“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說起打假,這是茅臺人最愛說的一句話。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副總經理戴傳典長期分管打假工作,他認為,貴州茅臺酒廠是我國酒業中最早投入打假的,可以說是企業開展市場打假時間最長,投入人、財、物最多的企業之一。
茅臺打假最早可追溯到1984年。近20年來,茅臺酒廠專職打假人員發展到20多人,最近幾年每年花在防偽打假上的各種費用上億元。
假冒茅臺知多少
在茅臺酒廠打假辦公室有一個假酒陳列室,五花八門的假冒茅臺有100多種。
打假辦主任林幫強介紹,這些假冒茅臺的造假方式有幾種:一是在企業名稱中違規使用“茅臺鎮”地名,有的甚至干脆自稱貴州茅臺釀酒總廠,令不明就里的人還把茅臺酒廠當成了它的分廠;二是玩弄文字游戲,用“茅合”、“芽臺”等遠看與“茅臺”極為相似的字眼誤導消費者;三是制造所謂的“內部職工特供酒”“特制飛天茅臺”“特制五星茅臺”等等;四是侵權,在宣傳上大量使用茅臺國酒文化城陳列的歷史資料,把在外地生產的普通白酒自封為“國宴酒”“茅臺鎮傳世佳釀”等。
記者看到,有些假冒茅臺外包裝看起來還頗精致,有的還有收藏證書,大部分假酒外觀看起來與真茅臺沒有多少區別,確實令普通消費者真假難辨。
國家有關部門對茅臺酒的打假工作十分重視。1987年,原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專門派人到茅臺指導如何防偽和打假。近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就茅臺酒的知識產權和馳名商標保護,分別在北京、廣州、貴陽召開專題會議。
事實上,隨著打假力度的加大,近幾年來,假茅臺的數量大大減少。茅臺酒廠打假辦成立3年多來,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假冒茅臺酒8.7萬瓶、侵權酒近7.2萬瓶;同時端掉了一些制假窩點,打擊處理了一些犯罪嫌疑人。
茅臺酒廠一位從事打假10多年的工作人員還清楚地記得,在假冒茅臺最猖獗的1988年至1997年,僅商標部門認定的各種帶“茅”字的假茅臺商標就有18種之多。而一個小小的茅臺鎮,竟有400多家酒廠。這些酒廠不顧國家鄉鎮一級不能進入企業名稱登記的規定,紛紛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茅臺鎮”地名。
制假分子為何屢敗屢戰?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總經理袁仁國說,制假販假分子“頑強”得很,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貴州仁懷市今年破獲的“1·28”制售假冒茅臺酒大案,主犯唐超一可算“屢敗屢戰”的典型。年僅三十五六歲的唐超一是制假老手,因制售假茅臺曾被判刑10多年,去年釋放出獄不久又干上“老本行”。此次唐超一不滿足于小打小鬧,他租用了上千平方米的民房,購買了一套灌裝流水工作臺,以相當于茅臺酒廠一個包裝班的工作量開始造假。
吸引唐超一鋌而走險的原因只有一個,即高額利潤的驅使。
袁仁國把目前制銷假冒茅臺的特點總結為“十化”,即:作案主體多元化、作案方式多樣化、包裝運輸方式隱蔽化、制假手段智能化、制販特征職業化、制販規模企業化、制假銷售一體化、成交方式地下化、制假關系復雜化、侵權假冒猖獗化。
打假人員認為,在打假過程中,營運這一塊漏洞特別大。如通過鐵路托運或航空托運幾十上百件,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證、假接收人,就可以把假酒托運到指定地點,即使被發現了,也很容易逃避打擊。
法律上的盲區,使造假人很容易規避法律風險。刑法規定,制售假冒產品5萬元以上(含5萬元)才追究刑事責任,也不實行累計。因此許多制假者每次10件、20件地生產,價值不超過5萬元,以此逃避刑事責任。這也是近年茅臺酒造假時有發生,但規模和數量卻不大的一個原因。
同時,有的地方把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與發展地方經濟對立起來,搞地方保護主義,為制假、販假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市場。
品牌保護步步為營
1951年,貴州茅臺酒有限公司的前身國營茅臺酒廠在收購、合并當地三家老字號釀酒作坊的基礎上組建。通過50多年的發展,公司資產總額已達60億元,2002年銷售收入、創利稅分別達到25億余元和13.8億元。
茅臺酒股份公司總經理喬洪介紹說,實際上,茅臺集團已建立起較為完善和有效的防偽系統,每年僅對防偽標識進行技術開發和更新的投入就達三四千萬元。一批茅臺專業打假人員長期在全國各地配合打假。目前茅臺酒至少有五重以上保真,始終采用我國最為先進的防偽技術。
迄今為止,茅臺酒股份公司已在全國各大中城市授權設立了數百家標志統一的國酒茅臺專賣店和專柜,下一步的布點將輻射到縣一級。同時,也在香港、澳門等設立了專賣店,正著手在美國、法國等建立海外銷售網。
喬洪充滿信心地說,隨著企業與消費者雙向溝通的加強,消費者鑒別能力的提高,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打假與“保知”力度的加大,侵權、假冒和打茅臺酒“擦邊球”的現象將會得到有效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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