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出還是敗訴?中美彩電案初裁三種可能結果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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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17日 16:06 經濟日報 | ||
編者按備受關注的中美彩電案美國時間16日下午2:00正常舉行聽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過聽證階段的舉證 和辯論后,美國商務部將在近期作出初裁。美國給出的初裁結果對于該案下一步的走勢至關重要。如果判定損害和傾銷不成立 ,那么我們贏。中國彩電無疑會高歌猛進;如果判定成立,那么最高可能達到近80%的關稅將使中國彩電再度上演在歐盟敗 走麥城的慘狀;但是,隨著中國成為WTO正式成員的身份變化,隨著中國政府和企業應對反傾銷實戰的增多和經驗的積累, 我們還有可能走出第三條道路,那就是通過各種應訴手段 客觀地說,以上三種初裁結果均有一定的可能性。本版今日約請中國人民大學的三位WTO專家,分別就三種結 果給出預測性分析。這種預測只是專家角度的探討,我們熱切希望中國彩電企業能夠以智慧、證據和技巧打贏這場官司。 可能結果① 有希望勝出 理由 傾銷與反傾銷基本知識在企業和國人中空前普及 多次實踐歷練已形成一整套應對機制 剛剛還在國際市場上拔營奪寨,一路高歌的中國彩電業,轉眼之間在美國被告上“公堂”,初裁將至,中國彩電 軍團能否化險為夷?筆者認為,中國將贏得這場官司。 應訴有希望勝出 中國勝出有兩重含義:第一,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中國彩電沒有對美國同行造成損害,則此 案撤銷,一了百了。其次,即使初裁我方失利,也并不意味著這場官司就輸定了。如果我們全力以赴,認真應訴,在2004 年2月6日的終裁時能夠取勝,盡管是“大器晚成”,畢竟不失英雄本色。 根據國際慣例,中國這次要制勝反傾銷有“三劫”:在應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損害調查方面,一是質疑對方 的起訴資格,二是申訴中國彩電沒有對美國造成損害;三是在應對美國商務部的反傾銷調查時,最終證明中國企業沒有對美國 市場進行傾銷或傾銷幅度微不足道。以上三方面中無論中國在哪一方面能夠化“劫”為“吉”,我們就算是穩操勝券了。 一提起中國彩電業應訴反傾銷,國人就不免會想起在歐盟敗走麥城的經歷。很多人對這場官司的前景不樂觀。然 而不容忽視的是,今天我們所面臨的國際與國內環境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正是這些變化使得今天的中國彩電業在這場訴訟面 前勝算有加。 首先,中國已經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成員,在中國入世一年有余的今天,關于傾銷與反傾銷的基本知識在企 業和國人中空前普及。中國企業已經能夠運用世貿組織的通行規則去爭取和維護自身的權益,并已多次取得過在反傾銷訴訟中 勝訴的成功案例。其次,經過多次應對反傾銷實踐的歷練,我國已經建立起一整套應對反傾銷的快速反應機制,并運作良好。 對于這次美方提出的訴訟,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召集創維、海爾、長虹、海信、上廣電、康佳、廈華、TCL共商對策。 決定由商會牽頭,所有涉案企業共同聘請律師事務所來應對美國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接著,中國商務部明確表態將幫助中國 企業積極應訴,一定要打贏這場反傾銷官司。國家商務部及公平貿易局等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全力幫助彩電生產企業應對調查。 有政府作為堅強后盾,有商會精心組織、協調并提供各種技術、法律援助,只要涉案企業全力以赴,統一步調,精心準備,積 極應對,就能化險為夷。第三,中國企業在反傾銷的打拼中已經有過成功的案例,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2003年4月3 日,我國球軸承反傾銷應訴取得勝利,此案美方統計涉案金額近3億美元。在反傾銷的較量中,中國廠家正在逐步擺脫被動挨 打的局面。綜上所述,這次我們應對美國對華彩電反傾銷,即使沒有穩操勝券的把握,也絕對沒有注定敗北的理由。 做好四方面工作 應對反傾銷是在一個既定的經濟法律制度框架內,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來維護自身利益的博弈過程。經驗表明, 要想打贏反傾銷的官司,一靠法律,二靠數據,三靠律師。看誰對法律把握得更全面,理解得更透徹,運用得更靈活;看誰提 供的數據更豐富,更準確,更具說服力;看誰聘請的律師更具權威,更有經驗,對法庭更具影響力。在這些方面,我們有很多 工作可作。 首先,從法律角度講,我們首先可以對起訴方的起訴資格提出質疑。眾所周知,美國并沒有彩電的自有品牌。盡 管五河總裁TomHopson聲稱五河電子因此被迫減少生產量和勞動力,但我們依然可以對五河電子的起訴資格提出質疑 。如果對方的起訴資格能在訴訟提起的初始時刻遭到否定,整個案子便不打自贏了。在此案中此種勝出的可能不是很大,但我 們也沒有必要排除這一可能。 其次,由于美國至今仍然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這次彩電案中,美國商務部已經確定將印度作為中國產品 的替代國。盡管這樣也會高估中國產品的價值,但畢竟比選用經濟發達國家或其他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價格對我們有利得多。如 果我方提出的替代國價格或中國企業提供自己的價格能夠被美國商務部接受的話,我們距離勝訴就不遠了。 第三,提供完整、準確、規范的數據是應對調查,進行是否造成損害和傾銷判斷的重要依據。如果我們能在正常 的法律法規框架內,通過精巧的技術手段對產品成本、進口價格、稅收額度等數據進行必要的處理,就有可能改變臨界標準, 擺脫被動局面。例如曾參與過多起反傾銷案的廣東環宇京茂律師所主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何培華先生就提醒國內彩 電企業在這次應對反傾銷調查時要注意土地劃撥成本要按時值來計算。這樣能提高成本,以避傾銷之嫌。 第四,官司是由人來打的,這次美方的訴訟剛一提出,中方涉案企業或幾家聯合、或獨自聘請律師,積極準備應 訴。更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中方政府、商會、企業、律師四位一體應訴機制立即啟動、全速運轉以外,中國彩電在美營銷商也 積極加盟,慨然應訴。像沃爾瑪、APEX這樣的美國本土經銷商可以站在不同于制造企業的立場上提供相關的依據,這無疑 會增加我方勝訴的砝碼。 可能結果② 初裁不樂觀 理由 近年出口高速增長的數據容易構成損害認定 “正常價值”的兩套標準使傾銷幅度難以降低 按照有關規定,美國商務部將于啟動反傾銷調查公告發布后140天內對中國彩電案作出初裁。中國9家企業和 沃爾瑪、APEX等美國經銷商,將在有限的時間內,搜集所有有利證據以進行可能的抗辯。 勝訴機會不大 據筆者分析,本案中我國企業得以全身而退、完全勝訴的機會甚微,但卻極可能重蹈中國彩電在歐盟敗走麥城的 遭遇。 人們還記得,在歐洲中國的家用電器,尤其是中國的大小彩電,曾經絕跡10余年。這是因為歐盟彩電企業對中 國出口歐盟的彩電提起了反傾銷起訴,中國彩電企業應訴不力失去了在歐盟市場的銷售機會。1988年,歐委會提起對中國 和韓國彩電實施反傾銷調查。可是,整個過程中,韓國企業應訴積極,但卻沒有中國彩電企業前往迎敵。結果,1991年歐 共體(現為歐盟)開始對中國彩電征收15.3%的最終反傾銷稅;1995年提高到25.6%;1998年11月歐盟提 議,對其他國家的彩電基本維持原有稅率,對所有來自中國的彩電征收44.6%的反傾銷稅。這意味著,韓國彩電保住了歐 洲市場,中國彩電被迫整體退出歐洲市場。 對手的兩張牌 為什么中國彩電企業在這次會有兩成半的可能性,重蹈在歐盟遭遇滑鐵盧全軍覆沒的覆轍,在什么條件下這種情 況會發生呢?我們可以從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兩個角度進行探討。 首先,按照WTO和美國的規則,對進口產品實行反傾銷制裁要有三個基本條件:第一,出口方有傾銷行為;第 二,進口方國內企業受到損害或損害威脅;第三,該傾銷行為與該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一般說來,在反傾銷訴訟中,關于損 害的證明,主動權大多掌握在起訴方手里。本案起訴方提供的數據顯示,來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彩電數量從2000年的 209887套激增至2002年的2656456套,增幅達1166%。原告的律師認為“在短短3年時間如此高比例的 增長是不正常的,對美國本土產業已造成損害。”同時原告之一的五河電子公司總裁TomHopson稱,五河電子因此被 迫減少生產量和勞動力,而此前不久美國的另一家彩電工廠已關閉,并由此導致1000名員工失業,等等。如果這樣的說法 得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認可,中國彩電企業就已經無法全身而退了。 其次,申訴方認為,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因為在本案之前所有的反傾銷調查案中,中國均被美國視為非市場 經濟國家,而根據美國的相關法規,一個國家只要有一次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這種判例將維持下去,除非該規定被撤銷。 按照WTO的定義,一國產品如果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并對進口國相關工業造成了損害即為傾銷。但關 于“正常價值”的確定卻有兩套標準???對于市場經濟國家,是與出口國國內市場的價格相比較,對非市場經濟國家,“只 要用來確定正常價值的方法是合適與合理的”,就可用某一市場經濟國家相似產品的價格作為標準。本案中美國商務部將印度 作為中國產品的替代國,因為,第一,印度是一個市場經濟國家;第二,印度也是一個彩電生產大國;第三,兩國平均國民收 入相當。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中國彩電在美國的售價低于印度相應產品在美售價被證明,就會出現麻煩。 看來申訴者本方勝訴似乎很有把握,甚至要求對來自中國的彩電征收高達80%的反傾銷稅(目前中國彩電出口 美國的優惠關稅約為5%,正常的關稅應是7%左右),大有一舉將中國彩電驅逐出境的勢頭。但美國商務部認定,中國反傾 銷調查期為2002年10月1日?2003年3月31日,選擇印度作為替代國。美國申訴方所測算的傾銷幅度分別為50 .94%(27英寸普平)和80.16%(27英寸超平),而美國商務部的估算值為49.50%(27英寸普平)和7 8.45%。 但要想給中國彩電出口加一個近80%的反傾銷稅,徹底使之撤出美國,還需要滿足相應的充分條件才有可能。 一是中國的彩電出口企業完全放棄這場反傾銷訴訟,不予申訴,美國商務部將以五河等申訴方提供的材料作為判定的依據,得 出結果,那時中國的彩電企業,只要產品出口美國,便會地無分南北,廠無論大小,玉石俱焚,一律按照美國商務部裁定的反 傾銷稅稅率執行,中國的彩電出口美國就有可能全體敗走麥城,退出美國市場,咸魚即刻翻身的可能性極小。二是盡管中國的 彩電出口企業全力打拼,聘請的各路律師盡管具有“鐵齒銅牙”,但如果美國的國際貿易委員會初裁損害之后,美國商務部接 著確認中國彩電在美國有嚴重的傾銷行為,且應訴方絲毫無法證明自己的出口價格未低于“正常價值”,繼而美國商務部裁定 的反傾銷稅率足以達到禁止性,中國彩電便會徹底遭遇滑鐵盧,滿盤皆輸。 然而,正是因為中國彩電出口企業已經積極應訴,而且近年來美國處理對華反傾銷案中,大部分是以調查得來的 中方應訴企業實際的“生產要素”價格為基礎,來計算各個應訴企業是否傾銷以及傾銷幅度,現實中國應訴的9家彩電出口企 業情況各異,出口價格不同,因此本案出現“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連坐”結果不大可能存在。 可能結果③ 中國企業保住部分利益 理由 在傾銷幅度上下功夫爭取單獨稅率可能性很大 部分企業單獨應訴有利于分別裁定反傾銷稅 美國控告中國9家彩電生產企業傾銷案,近期將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進行初裁。所謂初裁是美國反傾銷程序中 繼申述立案后的第二道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確定被指控產品是否對美國相同或類似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如果答 案是肯定的,則反傾銷調查繼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整個調查程序終止。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國際貿易委員會如果發現 不存在傾銷,但只要存在損害,調查仍要繼續進行;相反,即使傾銷是明顯的,但沒有造成損害,亦不能采取反傾銷措施。可 見,“損害”的認定是整個程序中的關鍵。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的資料,在1987年至1997年美國等全球27個國家最終未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案 件共有996起,其中因為沒有認定損害的有521起,103起是因為裁定沒有傾銷,也就是說,因損害的否定裁決而未采 取反傾銷措施的案件遠遠要多于因傾銷的否定裁決而未采取措施的案件。初裁另一個關鍵因素是在初裁中認定的傾銷幅度將對 反傾銷稅的大小產生直接影響。中國企業在此案中是輸是贏,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國際貿易委員的此次對損害的認定,也制約于 對傾銷幅度的裁定。 很可能初裁損害存在 針對初裁,估計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中國彩電沒有對美國相同產業造成損害”的認定的可能性很小。首先,2 002年我國對美出口涉案產品達342萬臺,價值4.8億美元,美國申訴方聲稱中國和馬來西亞的彩電在2000年至2 002年間出口美國市場同比大幅增長了1166%。四川長虹公司是9家企業中的大戶,出口數量301.6萬臺,金額4 .16億美元,分別占總出口數量和金額的88.2%和86.7%。 據了解,長虹2001年在美國的市場份額不足1%,2002年出口量占到了美國市場的15%左右。出口數 量、市場份額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損害的主要依據,從以上數據中不難看出,中國企業似乎難逃“定罪”。其次,在認 定損害時,國際貿易委員會不僅僅考慮直接損害指標,如價格、市場份額、利潤等因素,還要考慮所有相關經濟因素,如就業 、工資等方面的消極影響。這一點被理論界認為是美國慣用的放大損害認定可能的最為寬泛的指標。而此次中美彩電案中,勞 工組織直接成為主要申訴方,勞工組織要想證明自己的會員被外國產品影響減少了收入輕而易舉。況且,美國的勞工組織是美 國政壇上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國際貿易委員會不會不考慮與勞工組織有關的損害指標的。因此,中國企業在初裁中被認定造 成對美國相同產業的“損害”的可能性極大。 力爭謀求單獨稅率 除基本的損害認定外,如果存在傾銷,國際貿易委員會要對傾銷幅度作出初步評估,而關于幅度的認定直接關系 到反傾銷稅的多少。如果中國企業被認定損害、構成傾銷,那么扳回全軍覆沒的敗局,最可能有所作為的就是在傾銷幅度上下 功夫,爭取單獨稅率。美國通常對非市場經濟國家采取“一國一稅”,但如果出口商能夠達到單獨稅率測試標準,就對該出口 商適用單獨稅率。而未得到單獨稅率待遇的出口商,就適用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確定的統一的單一稅率。在中美蘋果汁案件中, 美國制定了統一稅率,但對應訴的企業采取了單獨稅率。在中國輸出美國擺頭電扇和吊扇一案中,盡管申訴方強烈要求對中國 適用單一稅率,但美國商務部還是裁決了分別稅率。因此,此次中國彩電企業謀求單獨稅率的可能性很大。 事實上,中國彩電企業的“聯合陣營” 已經破裂,有產品大量出口美國的長虹、廈華、海爾3家企業聯手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共同聘請美國一家律 師所為共同訴訟代理人;而創維、海信、TCL等企業則形成另一陣線。創維、TCL等表示,自己被列入彩電反傾銷名單是 冤枉的,應區別對待。而廈華更是特例,該企業并沒有在此次反傾銷名單中,卻搶在前面提出應訴。這反映出廈華防患于未然 的意識。廈華一直與美方有交易,如果此次不應訴,今后就完全可能因為放棄這個機會而遭受統一的高額反傾銷稅的打擊。 中國企業單獨應訴并非壞事:如果眾企業不能擁有共同利益,硬把它們捏在一起也于事無補,反而形成全軍覆沒 的局面。企業若有能力應訴、勝訴,爭取美國的區別對待,也算是敗中取勝的良策。 即使單獨應訴,中國企業也應明確,在謀求單獨稅率的同時,聯手謀求總體稅率幅度的下降乃是共同利益。 不但中國企業要聯合,還要進一步聯合美國經銷商。不同于其他中美反傾銷爭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美方經 銷商的介入。5月23日的聽證會上,美國進口商Sears公司和另外兩家彩電經銷商沃爾瑪和APEX也通過其代理人向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遞交了到案聲明,這對爭取裁決的有利局面十分重要。 總之,如果初裁確定損害存在,則先置中國企業以背水一戰之地,而分兵出擊的事實有利于分別裁定反傾銷稅, 形成敗中有贏的局面。然而,初裁僅僅是整個程序中的第二步,接下來還有調查、最終裁決、征收反傾銷稅等環節。如果中國 企業能夠在有輸有贏的初裁基礎上乘勝追擊,認真對待接下來的每一個環節,就能鞏固“贏”的比例。如果出現更大程度的分 裂或其他失誤,也有弱化“贏”的比重的可能,即美國商務部在最終裁決中提高反傾銷稅。(彭剛黃衛平程大為) (家用電器--7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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