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大規模投資信托產品尚存“瓶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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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26日 07:0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證券時報訊(記者劉興祥) 昨日,本報“社保基金盯上信托產品”的消息見諸報端之后,引起了市場相關各方的廣泛關注。有信托公司相關人士認為,如果付諸實施,這對于推動信托業在經過整頓后快速發展具有極強的推動作用。然而,也有專家指出,從目前來看,社保基金大規模投資信托產品還存在一些制約。 西南證券研發中心有關人士表示,通過對2002年7月起到當年底發行的21個信托產品進 有專業人士表示,盡管社保基金有意投資信托產品,但首先面臨的問題是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條款,主要涉及到三個方面的疑問。 首先,信托產品能否納入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從立法的意圖上來理解,只要投資產品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滿足社保基金投資的目標,都可以成為投資的備選對象。一方面,目前信托產品的收益率遠遠高于同期限的其他投資產品;另一方面,在安全性方面,現有的信托產品都采取了各種措施控制風險,好的信托產品的信用評級絕不會低于投資級的債券。相比之下,流動性很可能會成為影響社保基金投資的一個關鍵性問題。盡管信托產品具有一定的流動性,但較之于其他標準化的金融產品,信托產品的流動性仍然不足,如轉讓對象必須自己尋找,轉讓的交易成本較高,受益權不能分割,對于大的機構投資者社保基金而言,變現的方式只能是一次轉移,難以找到交易對象。顯然,這一點不容忽視。 其次,在社保基金委托的受托人資格上,《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也可能會成為一個重要的約束條件。根據規定,受托人須滿足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規行為,且管理謹慎、信譽較高。顯然,經過清理整頓、重新登記的信托公司成為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本身面臨著信譽重建的問題,目前來看就只有少數的信托公司具有這一資格。因此,這對于資金規模較大的社保基金來說,這也確實比較頭疼。 最后,有專業人士質疑,信托市場的容量是否滿足社保基金的投資需求?基于分散投資的投資理念,社保基金在單個產品中的投資比例受到相應限制。即使社保基金能夠投資信托產品,在單個產品的投資份額也不能超過5%。以去年的數據來看,整個信托產品的融資額為43個億,即使全部購買,也只占社保基金的資金總量的3.4%。專業人士指出,按照目前平均每個項目2億元的規模,5%的投資限額只能吸納1000萬元,一年按照4%的收益率只能獲得40萬的收益,還不夠購買產品前的調研成本和持有期間的監督成本。所以,融資規模和融資期限成為了社保基金投資信托產品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盡管有這三方面的制約問題,但是專業人士認為,從長遠來看,這并非不可解決。畢竟,信托業將逐步朝專家理財、規模經營、低成本、低風險、高收益的方向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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