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境內機構對外貿易可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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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0日 19:35 新華網 | ||
新華網訊 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了解到,境內機構簽訂進出口合同時已可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 據外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的新形勢,便利企業開展國際貿易活動,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境內機構對外貿易中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境內機構在簽訂進出口合同時,可采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結算 這表明,境內機構在對外貿易中可采用的結算方式更為靈活,有利于境內機構防范匯率風險,進一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積極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開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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