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行為類:兩種保險一張發票怎“分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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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03日 16:03 廣東消委會網站 | ||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如何分配賠償金還靠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協商 張先生所在單位可以報銷60%的藥費,同時他又買了商業保險,可報銷時,雙方都要求有醫療費用發票。一張發票該怎樣“分身”?隨著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鋪開,商業保險和單位福利以及社會保險之間的銜接,日漸引起人們的重視。昨天,記者就讀者反映較強烈的問題,采訪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有不成文行規 據悉,事實上真正需要出示醫療費用發票才能給付的商業健康險只有一種。泰康人壽廣州分公司業務管理部何慧民經理向記者介紹稱,目前商業健康險主要可分為三種:費用型健康險,它類似于公費醫療的花多少錢報多少錢;定額型健康險,其中又包括住院津貼健康險和一次性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前者是按照住院天數,每天向保險當事人支付約定的津貼,后者則是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數額一次性給付。 而在賠付過程中真正需要出示醫療費用發票的只有第一種———費用型健康險。在這種情況下,發票如何“分身”呢?據了解,以前保險公司一般要求當事人帶著發票原件,到保險公司當場復印發票,保險公司再據此賠付。而現在各家保險公司開始心照不宣地定下一些不成文的行規,比如泰康人壽允許客戶提交“財務分割單”向公司申請賠付。所謂“財務分割單”,是指客戶在單位或社保報銷醫療費用后相關收據的副聯,上面必須指明治療費原始票據留存處的單位全稱、報銷比例、報銷后余額、原始票據復印件、咨詢電話;而中國人壽則是當事人憑醫療費用原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保險公司辦理完全部理賠事宜之后,再將發票原件退還保險人。 買了保險該怎樣報銷? 張先生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因病住進一間三級醫院,實際發生的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為18000元。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條例,張先生自付金額包括:(1)起付線以下的費用1897元;(2)共付段中個人應當自付的費用:(18000-1897)×20%=3220.6元。兩項合計后,個人應付自付的費用是5117.6元。 中國人壽有關負責人稱,除了自付費用,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范圍內的費用能通過劃賬的形式由社保統籌基金直接統一支付,因此醫院只向當事人提供要自掏腰包的自付醫療費用的發票,憑著這張發票,當事人可以再到商業保險公司申請余額賠償。 至于應當先找單位還是保險公司報銷,有關人士稱,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單位和各家保險公司之間如何分配賠償金的比例進行規范,因此很大程度上還要靠保險公司和投保人自行協商。 單位福利好還買保險嗎?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對于費用型健康險,不論當事人能報銷多少次,按照保險行業的賠付通則,投保人得到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實際醫療費用支出總額。 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個人如果所在單位福利特別好,或已經參加了社會保險就不需要購買商業保險,或只用買一份呢? “福利好的單位也會對報銷有一個限額,社會保險中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還有一個起付線和封頂線,這中間產生的空白地帶就是商業保險的發展空間”,泰康人壽何慧民經理如是解釋。“再加上每個人經濟狀況不同、體質不同、對自己保障要求也不同,因此有些人選擇不買商業保險,有些人選擇買一份,有些人則選擇買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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