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滯后制約葡萄酒業 小酒廠可輕易逃避國家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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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06日 15:12 北京青年報 | ||
小酒廠可任意降低產品質量又可輕易逃避國家制裁 日前,央視《新聞30分》“每周質檢報告”對吉林省通化地區小葡萄酒廠制售假劣葡萄酒的行徑曝光后,在通化市引起強烈反響。“通化葡萄酒”品牌持有者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于永利日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假劣葡萄酒已經嚴重損害了通化葡萄酒的聲譽,并呼吁盡快出臺嚴格的標準法規,強化市場準入制度,規范國內葡萄酒市場。 -地區葡萄酒大企業受到巨大沖擊 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汁進廠后都要用橡木桶封存三年,待葡萄酒原汁發酵的香氣與橡木的香氣充分融合后才進行制酒。但通化地區僅持有工商執照的葡萄酒生產企業就有170多家,生產設備也極其簡陋,一口大鍋,幾個鐵桶,把酒灌進瓶將木塞用木棒一砸就成了。據悉,“通化葡萄酒”品牌遭到造假者瘋狂仿冒,從注冊商標到產品外觀設計,都被仿冒得惟妙惟肖。 -小酒廠為何制假“愈演愈烈”? 為什么小酒廠制假售假如此猖獗?據介紹,以地域名稱注冊的商標品牌,在給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給其帶來了始料不及的影響。很多小廠也在產品的包裝上,寫上產自通化,或者假冒通化葡萄酒的商標。 為了打擊假冒“通化葡萄酒”,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雖然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收效甚微,飽受小廠之害。近年,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增幅明顯下降。“砍掉幾十家,沒過多久又冒出來,甚至到別的省又生出來。每年投入打假費用都很大,卻就是打不凈”。 -甜葡萄酒標準亟待出臺 標準制定的滯后,使一些小酒廠有機可乘。在目前的條件下,雖然企業有標準,但標準有高有低。名牌產品嚴格按高標準組織生產,而雜牌小廠則可自行降低標準,這對葡萄酒行業的持續發展十分不利。而且,由于產品標準都依賴企業標準,對產品質量的約束力太差,造成一些不負責任的企業在任意降低產品質量的同時,又能輕易逃避國家的制裁。 加入WTO后,葡萄酒企業之間的競爭,某種意義上已是標準的較量。國家葡萄酒質量檢驗中心主任馬佩選指出,中國葡萄酒標準體系的建立是近20年來的事。1984年,原國家輕工部頒布了第一個葡萄酒產品標準——QB921-84《葡萄酒及其試驗方法》。1994年頒布了兩個葡萄酒產品標準,一個是國家標準GB/T15037-94《葡萄酒》,另一個是行業標準QB/T1980-94《半汁葡萄酒》,但至今沒有出臺甜葡萄酒產品國家標準。(文/本報記者范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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