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中期以來,四川白酒類上市公司業績出現了大幅下滑。除瀘州老窖今年半年報凈利潤與去年同期大致持平外,五糧液凈利潤由去年中期的4.78億元下降到了今年中期的3.59億元;全興股份凈利潤由去年中期的1.3億元下降到今年中期的0.4億元;沱牌曲酒凈利潤由去年中期的0.12億元,下降到今年中期的0.08億元,降幅分別達到了25%、69%和33%。
川酒上市公司,曾代表了我國證券市場績優股的形象。近年來效益大幅下滑,有的公
司甚至接近虧損的邊緣,
是管理、技術、資金、質量,還是企業運行的其他關鍵環節上出了問題?或是另有其因。帶著廣大投資者關心的問題,記者走進了川酒上市公司。
稅收政策執行差異大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酒業發展思路是“扶優限劣”,行業導向是“限制高度酒的發展,鼓勵發酵酒和低度酒的發展,支持水果酒和非糧食原料酒的發展”,并試行以稅收杠桿進行調節。1993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出文件,規定從1994年元旦起對白酒征收消費稅,其中糧食酒為25%、薯類白酒為15%、葡萄酒等為10%,黃酒、啤酒則更低。1998年3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糧食白酒廣告宣傳不予在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并規定從1999年起電視臺黃金時間白酒廣告不能多于4條。2001年初,國家稅務總局又發出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文件,規定白酒企業的廣告費不得超過銷售額的20%,超過部分不能在所得稅前支出。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白酒產銷量自1996年以來呈現出市場不斷萎縮的現象,白酒在酒業總產量中所占比重也由1995年的30.5%下降到2001年的15%左右。白酒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全行業效益逐步下降,有資料顯示,2001年全國38000家白酒企業中虧損企業超過50%。
此外,財政部去年對上市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調整,規定上市公司由過去的四項計提改為八項計提,也對白酒上市公司效益產生負面影響。2001年年報顯示,由于會計政策調整,沱牌曲酒影響數為9358萬元;五糧液為47萬元;全興股份為517萬元;瀘州老窖為1589萬元,就四川白酒上市公司來說,該項財計提調整,使公司在財務數據上反映出減少1.15億元的利潤。
但對四川白酒上市公司來說,影響最直接也是最大的方面,是去年5月國家對白酒稅收政策的調整,白酒從價計稅方法調整為從價與從量相結合的計稅方法。對糧食、薯類白酒在維持現行按出廠價25%和15%的稅率從價征收消費稅辦法不變的前提下,再對每斤白酒按0.5元從量征收消費稅;取消現行的以外購酒勾兌生產酒的企業可以扣除其購進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扣政策。
本來,國家去年出臺調整白酒稅收政策的目的是旨在“扶優限劣、扶大限小”,旨在通過稅收杠桿的調節,使中國白酒企業逐步走上規模化、集團化發展的路子,出發點是正確的,思路是清楚的。應該說如果嚴格按照國家這一稅收政策去實施,對白酒產業的發展,特別是對有規模、有質量、有品牌的白酒上市公司的發展是有益的。然而,通過近一年半的運作實踐來看,實施效果卻沒有很好地達到預期目標,不但沒有使有品牌、有規模、有質量保證的以上市公司為首的大型白酒企業得到發展,反而使這批企業的產銷量呈現萎縮,效益大幅下滑。
這是為什么?探究其源,是很多地區在執行國家稅收政策上出現了明顯的偏差。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白酒產銷量數據顯示:去年全國白酒產量大致在420萬噸左右,按每斤征收0.5元消費稅,從去年5月1日至年末,理論上應征收29個億左右。然而,來自中國白酒行業協會的數據卻與此大相徑庭:2001年,全國白酒稅金總額為88.2億元,僅比2000年新增了5.8個億。雖然,新增的5.8億稅金并不意味著去年國家從量計稅新政策出臺后就只收到5.8個億的從量計征的消費稅,因為這新增的5.8個億稅金里面還沖抵了因白酒產量下降導致消費稅、產品稅下降而帶來的實際稅收下降的因素在內。但有一點清楚的是,有大量的從量計征稅在實際征收過程中被漏掉了。有資料顯示,在新增的這5.8個億中,四川上繳3.81億元,貴州上繳1.79億元,兩省合計增收了5.6億元。而四川、貴州去年的白酒納入統計產量為70.31萬噸,僅占全國總產量的16.73%,而川、黔兩省在去年白酒新增的稅金中卻占了96.55%。在兩省增收的這5.6個億中,絕大多數又來自上市公司。
其實,6年前,有關專家就計算過,當時按全國白酒產量來說,應收稅金在400億元左右,但當年實際稅收為97億元。沒有收到的稅款,有的是逃掉了,有的是留存在企業。去年國家實施從量計征0.5元/斤消費稅,但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規模的酒廠,享受的地方稅收優惠不一致,這就使得白酒企業特別是白酒上市公司與其它非上市白酒廠家之間的實際稅賦差別很大。地方保護實際上造成了酒業經營環境的不公平,國家去年出臺從量計征0.5元/斤消費稅后,在實際執行中,這種不公平競爭更加突出。
市場被中小酒廠吞噬
中國釀酒工業協會2002年1月對29個常務理事(企業)進行調查的結果表明,自2001年上半年出臺從量計稅政策以來,在大中型企業不斷壓縮產銷規模的同時,其周邊的小酒廠卻在不斷新增。
在四川,沱牌曲酒廠附近,已經冒出了幾家新的小酒廠;在甘肅,新稅率實施后,本應遭淘汰的小酒廠卻都“健在”,一些骨干白酒企業銷售與往年相比大幅下降,利稅銳減;在江蘇,甚至出現了小酒廠旺銷,排隊拉酒的現象;福建省的調查顯示,同樣品質的酒,價格相差40%。
為何國有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白酒銷售和利潤每況愈下,而民營小酒廠生意卻紅紅火火?概括起來,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地方在執行國家稅收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同一市場環境里品牌與非品牌、國有與民營、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存在巨大的成本差異。
記者在采訪中,經常聽到白酒上市公司老總感嘆,國家出臺調整稅收政策的初衷是十分正確的,但到地方執行起來卻出現了偏差。國有企業絕大多數都在老實完稅,而民營中小酒廠卻依然在地方保護主義下用各種辦法避稅、漏稅,這使得白酒類上市公司和眾多的中小型民營酒廠在同一市場環境里處在不公平競爭的起跑線上。
這些經營管理者說的話是有根據的。如果走進上市公司,走進民營酒廠就會發現這種不公平競爭的情況,同時也就不難理解,白酒類上市公司業績為何大幅度下滑。
就四川白酒類上市公司看,不論五糧液、瀘州老窖,還是全興、沱牌,雖然它們都有附加值很高的高檔白酒,諸如五糧液、老窖1573、水井坊、沱牌曲酒,但這些高檔白酒其數量是很有限的。有統計資料顯示,五糧液、劍南春、全興、瀘州老窖、郎酒、沱牌六大名酒企業,生產的高檔酒僅占各自產量的10%-20%左右。而借助其品牌生產和銷售的則是大量的價格處于幾元和幾十元一瓶的中低檔白酒。這就意味著這些白酒上市公司的效益有很大程度上是靠中低檔白酒來支撐的,其效益是靠規模和品牌取得的。
然而,這種情況在近幾年卻在悄悄發生變化,特別是去年國家調整白酒稅收政策后,更加劇了這種變化。白酒上市公司的中低檔酒市場正被眾多的民營中小酒廠不斷吞噬,而吞噬的原因不在于雙方的質量、管理,更不在于雙方的品牌和營銷,僅在于雙方的價格。
細窺“白酒黑洞”
四川省去年白酒年產量為58.2萬噸,其中中小型民營酒廠占了近50%左右的市場份額。在四川地區,2001年底有6000多家酒廠,被納入統計規模以上的企業只有100多家。在川西平原上,民營酒廠大大小小,星羅棋布,主要集中在成都、大邑、崇州、邛崍等縣市,規模大的年產銷幾萬噸,小的幾百噸,甚至幾十余噸。以四川邛崍縣為例,該縣上世紀90年代中期每年產銷散酒30萬噸(主要銷往省外)即使近年來白酒產銷量下降,到2001年時,該縣白酒產銷量仍然保持在20萬噸左右。記者實地調查,這些酒廠幾乎全部生產中低檔白酒:有自創品牌的,有貼牌生產的,絕大多數是幾元錢一斤的白酒。在崇州市一家民營酒廠調查時,記者看到,這家酒廠的生意紅紅火火。酒老板自豪地說,“今年我每天有一個火車皮的白酒發往江蘇,我替江蘇一家酒廠貼牌生產幾元錢一斤的白酒,目前年產銷量大致在2萬噸左右。現在白酒利潤很薄,一瓶酒大致賺2-3毛錢。”
記者不解地問:“現在十元錢以下的白酒幾乎無利,你怎么能賺錢呢?”酒老板實話實說:“我們這里實行的是目標稅,即地方稅務部門給酒廠定一個當年完稅目標,只要完成目標稅后就行了。以后目標稅每年按一定幅度遞增。”
于是,漏稅、避稅從此開始了。有的酒廠本來產銷上萬噸,但只上報2000噸目標稅,余下的8000噸白酒稅漏掉了;有的酒廠為了避開每年遞增的目標稅,不斷地申報停產老酒廠,又不斷重新注冊新酒廠,使每年遞增的目標稅形同虛設。在目標稅管理下,國家對白酒行業實施的25%的消費稅、17%的增值稅、33%的所得稅和相關費用失去了意義;國家去年出臺的每斤白酒從量計征0.5元的稅收政策也同樣失去了意義。
一位酒老板告訴記者,“如果民營酒廠要是都嚴格完稅,幾乎百分之百都得關門。我們每斤白酒在目標稅下,只賺2-3毛錢,如果上交了0.5元稅,只有虧死。”
酒老板說的是事實。
成都市近郊某縣國稅局的一位稅務負責同志用倒推法給記者算了一筆酒賬:拿一瓶市場銷售價10元的白酒為例,消費者買到的是10元錢,扣除商家賺的一元錢,商家從批發商處進價應該是9元,批發商處賺1元,那么出廠價應是8元。在8元基礎上,扣除從價計征消費稅25%、從量計征0.5元、增值稅8%,共計3.14元的國稅部分,再扣除地方稅和“三費附加”,大概是0.8元左右,這樣一瓶出廠價8元的酒所要上繳的稅費大致是4元左右。再扣除瓶子、紙簽、商標、膠套等費用至少1元,這瓶酒只剩3元。如果是以糧食原料,固態發酵釀酒,1斤酒的直接生產成本一般是4元以上,那么,加上廣告費、財務費、管理費、儲運費等等,算下來,這瓶酒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字——虧。
一斤賣幾元的白酒,民營酒老板能賺2-3毛錢;一斤賣10元的白酒,如果嚴格完稅下來,只有虧。這一正一反活鮮地將四川白酒類上市公司在與民營白酒廠在競爭中所處的劣勢狀態表現出來。
正是在白酒企業高稅賦、低征收的現實情況下;正是在眾多民營酒廠實施目標稅而上市公司較為嚴格完稅的現實情況下,上市公司的中低檔酒的市場近幾年來逐步被這些民營酒廠一步步奪取,一位民營酒廠的老板說得很直接:沱牌曲酒生產中低檔酒,一年十幾萬噸,在它這個市場份額中,我們只要搶占一點就夠吃了。近年來,我們就是瞄準沱牌的檔次和市場來做的。
據了解,1998年時全興酒廠中檔品牌白酒產銷量為17000噸,在市場不公平競爭的條件下,到2001年只有8000噸,而今年產銷量萎縮到了3000噸,如果不是“水井坊”這種高檔品牌酒的利潤支撐,恐怕全興也可能進入虧損境地。
明天仍充滿希望
令人欣慰的是,在此次調查中,在我們看到四川白酒類上市公司在業績滑坡的同時,也看到這些公司大力實施產品結構調整,也了解到國家正在著力制定完善酒業經營秩序和公平競爭的相關政策。據了解,目前白酒生產許可證制度已經推行。到2001年底,全國共批準2000個生產企業。
2002年2月,國家經貿委已將經過財政部、稅務總局、工商局、質監總局等部委定稿的《關于實行酒類產銷許可證管理的意見》上報國務院,旨在建立行業準入的三證制度、產銷運行的索證制度,今后隨著批發、零售證的實施及產銷索證制度的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力度必將加大,優勝劣汰的機制將發揮作用。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經營秩序和競爭手段必將逐步規范,地方保護并限制競爭的做法將進一步取消。白酒上市公司可以借助品牌、規模、資本優勢擴大規模,重新占領并擴大市場份額。有專家統計,如果白酒生產許可證政策和稅收政策今后得以嚴格執行,那么,未來10-15年時間里,白酒行業的利潤和產量將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型企業中。這無疑使投資者看到了白酒上市公司的明天。(陳敏 奕暄 鄒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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