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計公布屬違規 科龍中報遭聯交所“發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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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09月03日 16:1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記者李俊發自上海 8月27日公布的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0921.HK)(000921.SZ)2002年中報由于未經會計師和審核委員會的審閱,已經被香港聯交所“發回”。 據上視財經頻道駐深圳記者報道,科龍集團已經收到了香港聯交所對中報的有關要求 科龍集團8月30日發表聲明稱,此次2002年中報被香港聯交所發回,完全是因為技術操作上出現了誤差,而絕非是業績和數據的虛假,并且中報發回也只是為了履行會計師和審核委員會審閱的相關程序。 據科龍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廣東科龍電器是在內地上市,所以其中報并不需要進行審計。 但在其股份構成中有近4.6億股的H股在香港掛牌,因此按香港聯交所有關規定,其上市業績的年報、中報的公布都必須要經過相關的審閱,但是即便如此,外界有關科龍2002年中報將被重新審計的傳聞也是荒謬的,因為“審閱”和“審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當記者問及為什么將未履行完全相關程序的中報進行公布時,科龍有關人士這樣回答。 由于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公布中報的截止時間是8月31日,為了符合有關法律程序的規定,科龍集團在8月27日對本年度的中報進行發布。 但香港聯交所對中報的時間截止則在9月31日,所以即便中報發回審閱,但只要在9月31日以前重新公布就不能算是違規,同時對于中報的發回,科龍集團表示公司早有準備。并一再聲稱,即便這次中報不被香港聯交所發回,他們也會主動進行事后的審閱,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科龍認為,公司中報進行事后審閱在香港早有先例,內地某些媒體對此事居然如此敏感,令科龍始料不及,今后科龍一定從中吸取教訓。 但記者隨后采訪有關注冊會計師表示,廣東科龍電器作為ST公司,其中報是需要審計的,科龍未經審計公布中報顯屬違規,被聯交所發回是預料中事。 《國際金融報》(2002年09月03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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