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眾多名酒企業與一些酒類協會紛紛表示,對去年4月出臺的由按價計征的白酒消費稅改為按價計征和按量計征的綜合稅制的實際執行效果并不理想,遠未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預期的目標,反而進一步惡化了白酒行業和白酒市場的混亂局面,政策實施幾近失敗。
實際增收大大低于預期
2001年4月初,財政部對我國酒類消費稅的征稅辦法和稅率進行了調整,對白酒從價計稅方法調整為從價與從量相結合的計稅方法;對糧食、薯類白酒在維持現行按出廠價25%和15%的稅率從價征收消費稅辦法不變的前提下,再對每斤白酒按0.5元從量征收一道消費稅;取消現行的以外購酒勾兌生產酒的企業可以扣除其購進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扣政策。
本著節約糧食和提高白酒行業生產集中度目的出臺的酒稅調整政策,有關部門預期第一年增收酒類消費稅64億元。然而實際的執行結果令人大跌眼鏡,來自中國白酒行業分會的消息表明,去年全國稅務機關實際增收酒類消費稅5.8億元(其中四川與貴州兩省占到5.6億元),不到預期目標的十分之一。
換句話說,只有58萬噸白酒交了每斤0.5元的按量計征的消費稅,這與全國500萬噸的白酒產量形成鮮明的對照。一些名酒企業表示,顯然這部分稅收絕大部分都是來自有賬可查的大酒廠,而不是小酒廠。
中低檔品牌打擊最大
受白酒消費稅改革影響最大的是一批生產中低檔白酒的規模較大的酒廠。以山西汾酒集團為例,2000年其凈利潤為1273萬元,以不變產量計算,在新政策實施后,企業將新增稅金1150萬元,幾乎再無利潤可言。擁有巨大品牌價值的山西汾酒尚且如此,一些低檔白酒企業的窘境可想而知了。前年利稅排名白酒行業第三的古井貢A,去年滑到第十二位,因為以個人消費者為主要目標市場,產品定價中檔,消費稅一改,利潤即大幅減少5000多萬元是一個重要原因。
與古井貢相距僅十二華里的河南宋河糧液集團感受同樣深刻,其鄭州營銷公司總經理劉明志坦承,雖然在產品結構調整、品牌優勢、生產工藝、銷售準確定位等多方面均下了苦功夫,但新酒稅政策對倚重中低檔酒銷售的宋河集團影響依然甚大。當然他也表示,從長遠看,新政策為白酒企業搭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雖然執行初期使負擔加重、競爭殘酷,但絕對利大于弊,值得歡迎和貫徹。
采訪中,茅臺股份總經理喬洪、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古井貢董事長王效金以及瀘州老窖等諸多知名白酒企業領導無不流露出擔憂,倘若對白酒市場不下大力氣治理、不消除地方保護主義的蔭庇、稅收又不能征管到位,那么,此次消費稅的調整,只能是一場不在同一個起跑線上的競爭,打擊的將是一些財務健全、管理規范、生產優質白酒的名優企業,最終將導致白酒市場的競爭更加惡化。
本報記者柯斌實習記者麥婕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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