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鑒于飲料市場啤酒瓶爆炸事件為害甚烈,滬上各相關部門最終促成了安全B瓶制度的出臺,然今夏忽然又聞昔日曾大張旗鼓宣傳過的“安全瓶”又在爆瓶傷人,這又是何故?
稱B瓶為安全瓶,是由于其采用了特殊的加工工藝,不僅比一般的啤酒瓶更耐壓,而且在冷凍和碰撞狀態下不易發生爆瓶。但并非換用B瓶就可一勞永逸,測試也有結論,連續回
收使用5次后的B瓶,其強度即告減半,故質監部門當初在強制推行B瓶時還規定了其使用期限———兩年。新一代安全B瓶在生產時也在瓶身上壓印了生產日期,便于啤酒生產廠商及時回收停止使用。抽樣統計表明,綜合淡季和旺季的不同市場周轉期,兩年的期限內,一只B瓶的平均回收使用次數為10次。
問題來了,據說上海啤酒市場目前流通使用著的B瓶中兩年期限已過的多達1500萬只,以每只0.8元計算,全部將其淘汰出局啤酒生產廠商要支出1200萬元,況且生意有好有差,周轉也因之有快有慢,故原先的兩年周轉期“死命令”如今不應一刀切。事實上這規定也早已名存實亡,有的啤酒生產廠家以節約生產成本為名,不再按B瓶瓶身上壓印的日期確定其最終淘汰期限,而是改用了“判斷制”,即采用檢測儀器來發現瓶體是否有損傷并據此作出篩選。
這其實又回到了“非B瓶時代”,因為最具權威的“儀器檢測”其實也就是破壞性試驗,結果出來了,酒瓶實際上也就無法使用了。故目前一些啤酒廠的所謂“儀器檢測”,多半還是回到以往憑肉眼觀測瓶身上是否有劃痕和裂縫來挑揀壞瓶的“原始”階段,如果這個辦法能確保安全的話,當初為何還要“多此一舉”強行推行B瓶制呢!人血不是水,應知B瓶制的出臺,正是由多少個消費者的慘痛爆瓶傷害事故甚至是傷亡事件的血的代價換來的,令行禁止,你生產廠商有什么權利擅自取消擅自更改!
至于節約生產成本一說,更站不住腳,因為改換B瓶的成本其實早就攤入每瓶啤酒的價格中!鑒于有的品牌啤酒B瓶過期使用率已高達30%~50%,市消協日前向消費者發出了當心“啤酒炸彈”的消費警示,企盼質監和工商執法部門能早日聞警出動,為民查一查哪些品牌的啤酒商還在視生命為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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