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時值啤酒消費旺季,一聲聲啤酒瓶爆炸伴著血淋淋的傷人消息不斷傳來,而爆炸傷人的直接“殺手”大多是非“B”字啤酒瓶。國家對非B瓶早有明文禁令,并且三令五申,但讓人失望和氣憤的是事實上卻屢禁不絕。本報將對此進行連續報道,讓大家明白到底誰是非B啤酒瓶背后的“真兇”,以使無辜的消費者不再遭受這種無妄之災。
本報訊(記者李海菊、劉勇)被非B啤酒瓶炸傷左眼的衡水1歲小患者小明(化名)住院治
療近一個月了,至今他的左眼還蒙著紗布,不時地哭鬧。與此同時,承德圍場的啤酒經銷商史先生也同樣因為被非B啤酒瓶炸傷而承受著本不該承受的痛苦。時下正值啤酒的消費旺季,非B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屢屢發生。據介紹,僅衡水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眼科一個月內就接治了近10名被炸傷的患者。
6月20日,小明的姥姥介紹說,5月26日早飯時間,家里人想喝點啤酒,就把在冰箱里冷藏著的一瓶“鐘樓”牌啤酒放到了飯桌上,小明的媽媽抱著小明剛想坐到桌子邊吃飯,突然,“砰”的一聲,啤酒瓶爆炸了,炸飛的玻璃碎片正好掃在小明的左眼上,孩子眼睛被炸傷,醫院初步診斷為“左眼角鞏膜穿通傷”。
記者隨后來到了小明家,看到那個炸傷小明眼睛的啤酒瓶的瓶蓋還沒有開啟,該酒瓶上看不到國家明令要求的“B”字標識。其他已經喝完的7個空瓶中只有一個有B字,但并未注明是哪一年的。而另一捆還用繩子捆著的一捆“鐘樓”啤酒中只有3個帶B字的瓶。
史先生是承德圍場縣城子鄉的一名經銷商,6月12日他在搬運啤酒時,箱中的一瓶啤酒突然發生爆炸。玻璃碎片將他的眼睛和面部劃傷。經有關部門檢查,炸傷史先生的啤酒瓶也為非B瓶。經調查,在史先生所經銷的啤酒中,絕大部分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B瓶,但發生爆炸的恰恰是其中極少數的非B瓶。
衡水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眼科的一位大夫對記者說,入夏以來,正是啤酒消費的旺季,近一個月內,他們科就接治了近10名被啤酒瓶炸傷的患者。
相關鏈接:什么是“B”瓶
1999年3月5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了《關于實施啤酒瓶強制性國家標準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99年6月1日起,市場上銷售的啤酒必須使用“B”字瓶,且“B”字瓶的正常使用期限為兩年。
“B”字瓶的標準如下:
1.每件產品應在瓶底以上20mm范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標記字體大小以2號印刷字體為標準(長×寬約6mm×3mm)。同時應在該區內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瓶底支撐面上應有點狀或條狀標滾花。
2.對于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應有明顯特征,不允許回復使用。每件產品應在肩部醒目處打上“非回收”字樣,字體以1號長宋字體為準(每字長×寬約8mm×5.5mm,字距2—3mm)以示區別,防止與其他瓶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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