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徐興堂)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了修訂后的 《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使其與《信托 法》的有關內容表述一致。此舉旨在加強對信托投資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信托投資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信托業的健康發展 。
據介紹, 《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將“原有業務的清理與規范”章節的內容刪去,并調整了信托公司自有資金運用 方式中的有關內容以及對信托公司運用信托資金的有關
管理辦法對信托投資公司的設立、變更與終止、經營范圍、經營規則、監督管理與自律等作了明確規定。
央行發言人說,1999年開始的信托投資公司整頓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在地方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 支持下,一批經營管理狀況較好的信托投資公司獲準保留,并已重新登記。這些公司化解了風險,增加了資本,規范了業務, 嚴格了管理,引進了人才。按照修訂后的管理辦法,獲準保留的信托投資公司會進一步規范開辦信托業務和其他有關業務,發 揮“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功能。(完)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