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3日電(季明)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完成了上市公司2001年年報的事后審核工作。在審核過程中
上證所發現,2001年年報的信息量和可讀性比往年有了提高,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方面仍然存在問題。
據上證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1年年報的編制需要貫徹證監會和財政部此前所頒布的多項新規定,從事后審核的
情況來看,多數公司基本按照這些新規定編制了2001年年報,并
嚴格執行了新的會計制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司開始進一步重視投資者的法定知情權,意識到年報披露是公司與投資者和社會各界建
立良好溝通關系的重要渠道。有些公司對屬于年報準則規定之外,但有利于投資者深入了解的內容進行了自愿性披露。
但是,通過事后審核上證所也發現,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部分公司
逾期進行業績預告或變更業績預告類型;年報摘要的編制存在不規范;對公司治理結構的披露流于形式;“董事會報告”中缺
乏對公司經營情況、投資情況的分析;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欠詳細等。
據統計,在事后審核過程中,上證所共對上市公司發出了300多份監管問詢函或事后審核意見函,向事后審核發現
違規的公司發出了約60份監管關注函,對問題嚴重的30家公司進行了內部通報批評,對重大違規的縱橫國際、ST興業等
10家公司進行了公開譴責。在上證所審核后,上市公司刊登了年報補充及更正公告120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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