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發布代理支付2000年記帳式國債利息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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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05月17日 10:21 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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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17日電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關于代理支付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第二年利息的通知
。附:[關于代理支付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第二年利息的通知]各會員單位:根據《財政部關于2002年記帳式
國債還本付息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2]1002號),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
)將從2002年5月23日起支付第二年利息(以下簡稱本期利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本期國債為浮動利率國
債,掛牌名稱為“20國債(4)”,交易代碼為“010004”,期限10年。第二年付息利率按本付息期
起息日當年一
年期銀行存款利率2.25%加0.62%利差確定,即2.87%。二、本期國債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5月21日,凡于當
日閉市后仍持有本期國債的投資者,為本期利息的最終所有者。本期利息支付日為5月23日,每百元面值的利息為2.87
元。三、本期國債付息的除息基準日為5月23日。5月22日當日暫停交易一天。5月23日以除息價復牌交易,并在本期
國債掛牌名稱前冠以“XD”以示提醒。四、本期利息的兌付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登記
公司”)代理。登記公司在確認代理付息資金到帳后,于5月22日匯總劃付指定交易在各法人結算單位名下投資者的應收本
期利息數額至相關結算單位在本公司的交收帳戶內,由相關法人結算單位負責及時支付給投資者。享有本次利息但尚未辦理指
定交易的投資者,登記公司將在其辦妥指定交易后,通過結算單位兌付本次利息。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2002年5月17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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