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期,在一些大中城市和縣城屢屢發現公開以“貴州茅臺酒廠集團茅臺酒系列產品經銷專賣店(柜)”、“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系列產品總經銷”、“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茅臺酒系列產品經銷專賣店(柜)”的名義經營銷售假冒的貴州茅臺酒或散裝茅臺酒。對此,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公司的合法權益,特聯合聲明如下:
1.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中國貴州茅臺灑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準登記注冊的集團或公司名稱,依法享有企業名稱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貴州茅臺酒及其系列產品都統一由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授權委托全國各地的經銷商以“國酒茅臺專賣店(柜)”的名稱經營銷售。上述幾家法人實體從未在任何地方設立過“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某某酒系列產品經銷專賣店(柜)”、“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系列產品總經銷”、“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某某酒系列產品專賣店(柜)”、“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某某酒系列專賣店(柜)”的形式經銷貴州茅臺酒和系列產品,望廣大消費者消費者消費時注意識別;
3.公司從未生產、銷售散裝茅臺酒;
4.自本聲明登報之日起,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立即停止侵權活動。否則,屆時公司將請求各地執法部門依法取締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誠摯地希望各位關心、支持、愛護貴州茅臺酒各位消費者和有識之士給予監督。
監督聯系電話:0852-2386146、2386050、2386051。
特此聲明!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
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
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
2002年4月3日
(《糖酒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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