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9日電(記者江泓) 外經貿部自1999年開始,已公開廢止大量不適應我國改革開放需要和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定的法律文件,今年6月底將完成“過時”法律法規的集中清理工作。
外經貿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張玉卿今天在全國外經貿法律工作會議上說,為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明確我們的權利和義務,外經貿部自1999年下半年開始,對有關法律、法 規、規章和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清理各類文件1413份,其中外經貿法律6部,行政法規164部,部門規章887件,雙邊經貿協定191份,雙邊投資保護協定72份,避免雙重征稅協定93份。
張玉卿說,目前外經貿部已完成修訂法律文件51件,公布廢止法律文件381件。
據了解,全國外經貿法規清理工作已取得重要成果,山東、江蘇、四川、陜西、廣東對外經貿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僅廣東省就查閱文件5828件,清理出法規規章文件406件。目前山東、江蘇等省的外經貿法規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張玉卿說,法律法規的清理修改,不僅進一步促進了我國外經貿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和透明,也體現了我國政府加入世貿組織后認真履行承諾的信心和決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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