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菲律賓蘇比克會議有以下特點:
(1)首先就經濟技術合作取得了共識,擺正了它在亞太經合組織中的位置,自1993年西雅圖會議召開以來,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一直被作為APEC的首要目標和重點,經濟技術合作從未被單獨在會上提出過。但這次馬尼拉部長級會議,在APEC的歷史上,首次單獨通過一項有關經濟技術合作的文件,使經濟技術合作得到了應有的重視,從而充分表達了發展中成員對
APEC的期望。
(2)《馬尼拉行動計劃》的通過,使《大阪行動議程》落到實處,將APEC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目標推向實施階段。各成員的單獨行動計劃是《馬尼拉行動計劃》中最具實質性的內容。由于各成員的利益焦點不一,在非關稅領域,三分之二成員提出了減少和限制措施,一半以上成員保證提高透明度。考慮到APEC成員的多樣性,經過短短一年時間的協調,便取得這樣得成果,實屬不易。《馬尼拉行動計劃》的通過和實施,標志著亞太經合組織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3)確認了APEC追求可持續增長和公平發展這一宗旨。
宣言
批準了部長會議提交的《馬尼拉行動計劃》、《亞太經合組織經濟技術合作原則框架宣言》兩項重要文件,并發表了《APEC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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