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鐵/文
最近,記者采訪了《四問證券投資基金》的主筆人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國剛教授。王國剛認為,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封閉式基金,在基金管理上采取的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方式。這種方式在國外也有,但國外大多數證券投資基金不是由單設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而是由銀行充當基金管理人。但目前我們的銀行擔任的卻是托管人。
以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來管理基金,就涉及到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證監會在最近出臺的一個關于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辦法中,規定主發起人是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其他有資格的主體也可以參與發起。這種提法仍然未到位,說到底,還是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壟斷嘛?
去年在《基金黑幕》的討論中出現了一個奇怪的事情。這個現象在發達國家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十大基金管理公司竟敢聯合起來聲明,可見他們對基金市場壟斷了到何種程度,外界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提出一些批評意見,他就聯手聲明,還準備和人家打官司。這在國外,《壟斷法》是要制裁的。這種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不具有競爭性。而它們目前的這種地位也導致了實際運作中出現了一些問題。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是沒用的。為什么呢?一是,它不能投資于證券,投資證券與它所管理的證券有沖突的地方。二是,不能投資于非證券,比如實體經濟。那么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沒有用途。而實際上,這種資本在發揮作用的,這導致違規。
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要以不低于其基金規模的20%購買國債,而投資于股票的資金最高達到80%。但后來出了新情況,允許基金投資于國債的這部分可以用來抵押貸款,這就導致抵押貸款來的錢又投資到股市中去了。降低風險的作用沒發揮,還違反了基金章程。
同時基金管理公司還介入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在申購新股時,從這個市場大量融資,眼下大部分新股在認購過程中還沒有太大風險,因此這個問題目前還未暴露出來,但這不是說,以后不會暴露出來,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設想。
這是封閉式基金不規范化的幾個方面。現在更大的問題是我們在延用封閉式基金的管理辦法來管理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股權的某些權益或特征與債權的某些權益或特征二者之間的結合;開放式基金是股權的某些權益或特征與銀行活期存款的某些權益和特征相結合的。因此,在國外,開放式基金一定得銀行來充當管理人。因為這里有大量的業務優勢只有銀行擁有。而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職能與開放式基金的要求是不對稱的。比如,開放式基金從發售時起就沒有上限限制只有下限限制。但是我們的資金管理公司不具有這種管理能力,也不具有現金支付能力。所以,如果有人認購幾百億,它沒法處理。它沒有這個能力呀。這時就要給它個上限比如50億,有了上限這就不是開放式了,而銀行開展這個業務就沒有這類問題了。
有了上限的限制,當有人認購的規模超過規定的上限時,怎么辦?這就出現第二個問題,目前采取抽監方式,而抽監是封閉式基金的作法。全世界的開放式基金沒聽說有抽監的。由于上述問題難以解決,它又規定采取兩年封閉式管理。如果一個去辦理活期儲蓄,而被告之必須先定期二年,這算什么事呀。
開放式基金應作為機構投資中的一個人重頭戲來發展。但是采取封閉式的方法來運作,只會使步子減緩。
規范的這條路你沒走好,那么不規范的這條路就會產生很多的問題。許多資金都走了這條路,給監管造成了很大麻煩。1998年以來的3年時間,我們的封閉式投資基金不過是800億的規模,而私募基金,我管它叫私約基金,它的規模已達到2000億到5000億的規模。這就說明問題了。就中國目前的情況,如果要銀行來作基金,一只基金做到幾百億這是很正常的。全國居民存款已達到7萬億了,機構存款也有4-5萬億,這10幾萬億的資金只要拿出1%也有1000多個億呀。
如果這個格局不打破,證券投資基金的路就會越走越窄,無非就是設立一批又一批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然后去做這些所謂的“開放式”投資基金,這種狀況與市場的需求相差是很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