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修訂 投資人風險應被明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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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7日 06:36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吳慧 實習記者 盧山林 發自北京 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第九屆中國資本市場論壇”上透露,國務院正加緊修改《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未來的企業債券市場發展鋪平道路。 “目前國務院正在修改這一條例。”她明確提出1987年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
吳曉靈認為,當前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存在缺陷,不利于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一是將企業債券視同國家控制的資源加以管理,強調債券投資人對企業的經營狀況不承擔責任,沒有明確提出債券投資人對企業經營不善承擔風險;二是在企業發行管理上強制要求企業提供擔保,且多由國有商業銀行擔保,將市場風險轉嫁給銀行!斑@不僅抹殺了企業債券不同信用等級的本質特性,也將市場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 在企業債券管理中實行了過于嚴格的發行管制。這使得只有極少數資質好、且不缺乏資金來源渠道的大型國有企業才能發行債券,而大量一般企業的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為了使中國債券市場更好地發展,她提出了今后必須解決以下問題。 第一、穩步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應該明確風險承擔責任。債券和股票一樣都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工具,遵循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投資人通過購買債券投資于企業,有權按照約定期限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同時也應承擔企業違約欠債的風險。應該對現有的企業債券管理規章進行修訂,明確企業債券投資人的風險承擔責任,并取消強制性擔保。 第二、穩步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應該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企業債券投資需要大量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與承擔能力要求較高,同時債券價格波動相對較小,只有大額交易才能有效降低成本。因此,要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應該大力培育保險公司、商業銀行、養老基金、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市場風險。 第三、健全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培育信用評級機構。根據國際先進經驗,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評級制度是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基礎,信用評級結果應成為投資者作出決策的重要信息。 第四、順應企業債券交易需求,完善市場管理。企業債券涉及的交易要素較為復雜,對投資者專業素質要求較高,是適合機構投資人和大宗交易的金融產品;根據國際發達市場經驗,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債券發行與交易,95%以上都是在場外市場完成的。應該讓企業債券發行人和投資人根據需要,自主選擇市場發行債券及進行交易。 第五、完善債券托管和結算服務,提高債券交易效率。債券是投資人自擔風險的金融產品,金融機構與中介機構只提供中介服務,因而必須對債券和客戶資金實現嚴格的第三方托管。目前的債券托管方式和客戶資金的托管方式,不能從技術上保證客戶資產和資金不被挪用,必須進行徹底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