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中國50開放式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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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5日 22:22 證券時報 | |||||||||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 重要提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4年11月1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4年9月30日,有關基金的投資部分中的“投資策略”和“業績比較基準”的內容表述更新至2004年12月4日。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4年3月9日證監基金字[2004]26號文件《關于同意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批準發起設立。根據當時有效的法規,本基金已于2004年5月12日成立,基金管理人于該日起正式開始對基金財產進行運作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發展銀行大廈27層郵政編碼:518001 設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孫楓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發展銀行大廈18、27層郵政編碼:518001 聯系電話:(0755)25870799 聯系人:郭玉花 注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 股權結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孫楓先生,董事長,國際金融專業碩士,高級會計師,中國注冊會計師。歷任武漢市經濟研究所室負責人、副所長,武漢市一輕工業局副局長,武漢友誼復印機制造公司副經理,深圳市財政局企財處處長、辦公室主任,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第二、三屆董事會董事,深圳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深圳市商業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深圳發展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總支書記。 員瑞恒先生,副董事長,經濟學碩士。歷任華夏證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國信證券有限公司副總裁、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王曉明先生,董事,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3506工廠任技術員、湖北省社科院任研究員,歷任廣東省江門甘蔗化工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債券部科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資產管理總部副總經理、投資事業部債券部總經理,現任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兼投資管理總部總經理。 李華強先生,董事,北京科技大學學士,中南大學MBA,工程師,具有“證券代理發行”、“證券經紀業務”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等資格證書。歷任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株洲冶煉廠工程師、總廠團委副書記、分廠副廠長、下屬深圳合資企業總經理,深圳科技工業園總公司某高科技合資企業總經理助理,深圳科技工業園總公司參股企業俄羅斯深圳(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高級經理、行業處負責人、部門總經理、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董事長兼總裁。 孫文娟女士,董事,金融專業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歷任鞍山陶瓷七廠財務科長、總會計師、副廠長,鞍山市酒廠副廠長,鞍山市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計財部副經理、經理等職,現任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 過仕剛先生,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安徽省委辦公廳科級秘書,安徽省委辦公廳綜合處處級巡視員,安徽省委領導同志處處級秘書,安徽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現任安徽國元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黨組成員。 朱祺珩先生,獨立董事,高級會計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現為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委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證券仲裁員、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中方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理事、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常務理事、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副會長、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理事。曾任蛇口中華會計師事務所任副主任會計師,現為深圳天健信德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首席合伙人。 郝珠江先生,獨立董事,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市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歷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任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任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組成員,深圳市法制局局長、黨組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主任。 方兆本先生,獨立董事,美國匹茲堡大學統計學博士,中國科技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現場統計學會理事、中國概率統計學會理事,美國當代統計索引CIS通訊編輯,美國ASA、IMS會員。曾任中國科技大學數學系主任,現任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全國政協常委,安徽省政協副主席。 柳青先生,獨立董事,美國馬凱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律師協會會員,美國聯邦法院認證律師。曾任美國盧德威爾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美國克萊斯勒汽車公司法律部亞太地區法律顧問,兼大中國地區首席法律顧問;德國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全球投資兼并重組部高級法律顧問兼大中國地區首席法律顧問;現任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法律總顧問。 孫煜揚先生,董事、總裁,經濟學博士,法學碩士。歷任貴州省政府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處長、深圳證券結算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首任行政總監、香港深業(集團)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香港深業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行政總裁,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 殷克勝先生,董事、常務副總裁,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副研究員,深圳證券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公司處副處長、公司處處長,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兼投資管理總部總經理。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李國陽先生,監事,監事會召集人,碩士研究生,高級會計師,9年證券從業經歷。1994年畢業于中南財經大學會計系,同年進入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歷任審計部副總經理、證券二部副總經理、副總會計師、上海管理總部總經理,現任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首席會計師兼資金財務部總經理。 陳勇先生,監事,上海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畢業,經濟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曾在上海市投資咨詢公司(上海市計劃委員會下屬)從事上海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工作,在上海上咨前進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等業務和在富友證券客戶部工作;歷任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投資部總經理、助理總裁,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現任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戴顯梅女士,監事,大專學歷,高級會計師。曾在遼寧省鞍山市海城銀行、遼寧省鞍山市銀行工作;1988年至今,在鞍山市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歷任證券部財務主管、財務會計部主管、公司財務部副經理;現任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程紹秀女士,監事,高級會計師。歷任合肥無線電四廠財務科副科長、安徽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計財部主辦會計、副經理、經理、副總會計師,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 孫澤女士,監事。歷任四川省什邡市稅務局任稅收專管員,曾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從事財務出納和信息管理工作,現在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工作。 3、督察長 曹志廣先生,督察長。歷任呼和浩特市苗木場副場長,海南省信托投資公司任資金計劃部經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債券部綜合科經理。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4、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組成:公司常務副總裁殷克勝先生、基金管理部總監楊毅平先生、機構理財部總監劉文動先生、企業年金部總監鄭毅先生、金融工程研究部副總監丁玉明先生以及基金管理部副總監黃欽來先生。 公司督察長曹志廣先生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5、本基金基金經理 黃欽來先生,1972年生,證券從業經歷6年。1998年畢業于廈門大學經濟系,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在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工作,2000年7月加入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員、普惠基金經理助理、普天收益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公司法定中文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稱:BANKOFCOMMUNICATIONSLTD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號郵政編碼:200336 注冊時間:1987年3月30日 注冊資本:170億元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郵政編碼:200120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電話:021-58408846 聯系人:江永珍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發展銀行大廈27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發展銀行大廈18、27層 電話:(0755)25870799 傳真:(0755)25870803 聯系人:郭玉花 網址:www.phfund.com.cn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1號招商局大廈2215室 電話:(021)58827839 傳真:(021)58825962 聯系人:李化怡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3號中國建筑文化中心C座18層 電話:(010)88082019 傳真:(010)88082018 聯系人:王乃力 2、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842 聯系人:王瑋 網址:www.bankcomm.com 熱線電話:95559 (2)深圳發展銀行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號 法定代表人:周林 電話:0755-82088888-8811 傳真:0755-82081020 聯系人:周勤 網址:www.sdb.com.cn 熱線電話:95501 (3)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聯系電話:010-66568613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趙榮春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貝路1030號海龍王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電話:(010)84864818—63266 傳真:(010)84865560 聯系人:陳忠 網址:www.citics.com (5)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金蕓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3 網址:www.htsec.com (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88、800-820-6888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芮敏祺 聯系電話:021-62580818-213 網址:www.gtja.com (7)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新中街6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電話:(010)65186758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 網址:www.csc108.com (8)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 法定代表人:胡繼之 聯系電話:(0755)82133066 傳真:(0755)82133302 聯系人:林建閩 客戶服務電話:800-810-8868 網址:www.guosen.com.cn (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99號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21)68419125 傳真:(021)68419867 聯系人:繆白 客戶服務電話:021-68419125 網址:www.xyzq.com.cn (10)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漢唐大廈245、25層 法定代表人:吳克齡 聯系電話:0755-26936207 傳真:0755-26936223 聯系人:李俊 網址:www.ehantang.com (11)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話:(025)4457777-882、721 聯系人:張雪瑾、袁紅彬 網址:www.htsc.com.cn (12)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青島市東海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聯系電話:0532-5023457 聯系人:陳向東 網址:www.wtzq.com.cn (13)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聯系人:黃健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11、0755-26951111 網址:www.newone.com (14)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信興廣場地王大廈8層 法定代表人:徐衛國 聯系電話:(0755)82463388-8921 傳真:(0755)83283497 聯系人:章磊 網址:www.chinaeagle.com (15)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蘇州市十梓街298號 法定代表人:吳永敏 電話:0512-65581136 傳真:0512-65588021 聯系人:方曉丹 客戶服務電話:0512-96288 網址:www.dwjq.com.cn (16)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新華下路特8號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電話:(021)63291352 傳真:(021)33130730 聯系人:甘露 聯系電話:(021)63291352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18、027-65799883 網址:www.cz318.com.cn (17)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68634518 傳真:021-68865938 聯系人:陳偉 開放式基金熱線電話:021-68865020 網址:www.xcsc.com (18)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壽春路179號國元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鳳良志 聯系電話:0551-2634400 傳真:0551-2634400-1171 聯系人:李蔡 客戶服務電話:0551-96888 網址:www.gyzq.com.cn (19)天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濟南市泉城路180號齊魯國際大廈5層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聯系電話:0531-5689888-9690 聯系人:羅海濤 網址:www.ttstock.com (20)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網址:www.gf.com.cn (21)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聯系電話:021-54040044 聯系人:胡潔靜 公司網址:www.sw2000.com.cn (22)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國強 聯系電話:(0755)82493561 傳真:(0755)82492187 聯系人:盛宗凌 公司網址:www.lhzq.com (23)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大街282號 法定代表人:吳晉安 聯系電話: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聯系人:鄒連星、劉文康 網址:www.i618.com.cn (24)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聯系電話:0755-82288968 聯系人:高峰 網址:www.cc168.com.cn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電話:0755-25938095 傳真:0755-25987538 聯系人:任瑞新 (三)律師事務所與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12層 郵編:100005 負責人:王麗 電話:(010)66575888 傳真:(010)65232181 聯系人:蘇文靜 經辦律師:陳靜茹、高國富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沈家弄325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號瑞安廣場12樓 法定代表人:KentWatson 電話:(021)63863388 傳真:(021)63863300 聯系人:陳兆欣 經辦注冊會計師:周忠惠、王笑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以價值投資為本,通過集中投資于基本面和流動性良好同時收益價值或成長價值相對被低估的股票,長期持有結合適度波段操作,以求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分享中國經濟成長和實現基金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以股票、中央銀行票據、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方向。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1、債券投資方法 本基金債券投資以降低組合總體波動性從而改善組合風險構成為目的,采取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謀取超額收益。如投資有需要則可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回購參與有價值的新股配售和增發。 2、股票投資方法 本基金股票投資中,精選個股,長期持有結合適度波段操作,注重長期收益。將類指數的選股方式與積極的權重配置相結合,從而在保持了收益空間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資風險。股票價值分析兼顧收益性和成長性。 具體流程是:首先選擇全市場基本面流動性較好、流通市值較大的100只股票;由行業研究小組運用鵬華財務評級系統對其財務指標和資產質量的真實性進行評估,進一步篩選到80只;基金經理再根據市場價格波動的情況,動態分析其價值低估程度,選擇收益價值或成長價值相對被低估的50只左右的股票長期投資;為避免行業配置過于集中,由金融工程研究部對擬投資組合進行行業比例測算,如果個別行業的投資比例過高,則進行適當之調整。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上證180指數漲跌幅×65%+深證100指數漲跌幅×30%+金融同業存款利率×5%(本基準權重設置若與市場出現較大偏離,將做動態調整)。 選擇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本基金主要以基本面和流動性良好同時收益價值或成長價值相對被低估的股票為投資對象,且股票投資數目有限,適合用成分指數作為比較基準。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風險品種。長期平均的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成長型基金,高于價值型基金、指數型基金、純債券基金和國債。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未經審計)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已于2004年10月21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1、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3、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投資前十名股票明細 4、截至2004年9月30日債券投資組合 5、截至2004年9月30日基金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6、報告附注 (1)報告項目的計價方法;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證券采用公告內容截止日的市場收市價計算,已發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價計算。 (2)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市值均未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本基金沒有投資于發行主體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股票,也沒有投資于超出備選股票庫以外的股票。 (4)其他資產構成 (5)本基金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期初為2004年5月12日,期末為2004年9月30日,本期期間為2004年5月12日至2004年9月30日。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合同生效以來至報告期末的投資業績與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注1:業績比較基準(Benchmark):上證180指數漲跌幅?55%+深證100指數漲跌幅?25%+中信國債指數漲跌幅?20%。 注2: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生效,截至本報告期末2004年9月30日,不滿六個月。 十三、基金的費用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審計費、驗資費和律師費; (7)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費用。 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和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的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本條第(一)款第3至第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關合同等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本基金申購費率如下表所示。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基金的申購費由申購人承擔,不計入基金資產。 2、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遞減,由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由贖回人承擔,扣除由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注冊登記費用后歸基金資產。贖回費率具體如下表: 說明:贖回費由贖回申請人承擔,其中60%作為注冊登記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0%歸基金資產。 3、轉換費率:本基金的轉換費用在投資者轉換本基金份額時收取,具體的轉換費率規定參見基金管理人所發布的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上述費率。上述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調整后的上述費率還將在最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地域范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基金的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結構的調整:增加了“基金的業績”、“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和“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三個部分;刪除了“基金的設立”、“基金的募集安排”、“基金成立”等與首次募集有關的特定內容以及與《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重復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等相關部分。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重新規范了一些提法,如將“基金契約”改為“基金合同”、“基金單位”改為“基金份額”,將“基金持有人”、“基金單位持有人”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基金清算”改為“基金財產清算”,將“基金終止”改為“基金合同終止”、將“基金成立”改為“基金合同生效”,將“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改為“基金份額凈值”等。 3、在“一、緒言”、“二、釋義”部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補充了最近頒布的法律法規,刪除了已經廢止的法規。 4、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重新規范了基金管理人的職責、承諾和內部控制制度的表述。 5、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增加了有關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員托管業務最新經營情況的說明、以及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的內容說明。 6、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根據本期間相關公告的內容,增加了5個代銷機構: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相關服務機構的聯系資料進行了更新。 7、在“六、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部分,投資者范圍增加了合格的境外投資者;將直銷中心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修改為“10萬”元人民幣。 8、在“八、基金的投資”部分,由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廢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原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募說明書該部分第(三)條“投資范圍”第二段的第一句話“在正常市場狀況下,股票投資比例變動范圍是基金資產凈值的30%~80%,國債投資比例變動范圍是基金資產凈值的20%~70%”;現改為:“在正常市場狀況下,股票投資比例變動范圍是基金資產凈值的30%~95%,國債投資比例變動范圍是基金資產凈值的0%~70%”。第二段的最后一句話“若基金資產20%投資于國債的法規限制被取消,本基金將最高以95%左右的資產投資于股票,比較基準也將進行相應調整”被刪除。 (2)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原規定為“上證180指數漲跌幅×55%+深證100指數漲跌幅×25%+中信國債指數漲跌幅×20%”;現改為:“上證180指數漲跌幅×65%+深證100指數漲跌幅×30%+金融同業存款利率×5%”,并增加了選用該業績比較基準的理由。 (3)原招募說明書第(九)條“投資組合比例限制”第二句“本基金投資于國家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現改為:“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4)補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 9、增加了“九、基金的業績”這一章節,補充說明基金合同生效以來至2004年9月30日的投資業績。 10、在“十、基金的財產”部分,根據實際情況重新規范了基金財產的保管與處分部分的表述。 11、在“十一、基金資產的估值”部分,估值對象更改為“基金依法持有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12、在“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部分,根據有關法規明確了如果投資者沒有明示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視為選擇現金方式。將“(二)收益分配原則”中第六點更改為“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進行分配,本基金若進行分紅,則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實現凈收益的2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13、在“十三、基金的費用和稅收”部分,將基金費用分為“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兩類進行說明。在“(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中,調整了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整后的費率自本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執行。調整后的申購費率如下表: 14、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內容更新和規范。 15、在“十六、風險揭示”部分,補充了有關風險對策的內容。 16、將原“基金終止”與“基金清算”的部分整合為“十七、基金合同的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內容。 17、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部分,根據有關法規和證監會的要求修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有關內容,上述改動已經托管人同意、并報證監會備案后公告。 18、在“二十一、其他應披露事項”部分中增加了有關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情況一覽表。 簽署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簽署日期:200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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