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提出明年將從四方面加強基金監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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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8:41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昨日在“深圳基金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深圳證監局將從信息披露、銷售行為、從業人員規范、完善治理結構四方面加強對深圳轄區基金的監管。 張云東表示,深圳證監局將圍繞《證券投資基金法》及相關六個配套規章,切實履行基金監管職能:一是以信息披露為監管重點,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真實、準確和完整;
張云東還對深圳基金業提出了四點希望和要求:第一,要解決好理念問題,基金公司要認識到,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就是始終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加強治理結構建設,嚴禁基金公司股東直接干預公司人事和經營,嚴禁基金公司股東謀取不當利益,嚴禁基金公司經理班子向股東輸送不當利益。第三,加強風險防范,完善內控監督。第四,要居安思危,提高市場競爭力。 據了解,截至11月底,注冊地在深圳的基金公司有16家,占全國總數的32%;深圳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資產為1474.67億元,占全國基金總資產的46.06%。(記者 劉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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