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浦安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08:09 證券時報 | |||||||||
嘉實浦安保本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根據(jù)《關于同意嘉實浦安保本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jiān)基金字[2004]151號)和《關于募集嘉實浦安保本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確認函》(基金部函[2004]118號),自2004年10月18日起公開募集。 截止2004年11月2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jīng)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shù)為11,607戶。依照《嘉實浦安保本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認購資金產(chǎn)生的利息已折合成基金份額,并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本次募集資金及其產(chǎn)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額共計1,296,361,260.94份基金份額。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等費用,不從基金財產(chǎn)中列支。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于2004年12月1日獲得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nèi)開始辦理,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