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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藍籌穩健分紅預告 每10份基金份額派0.1元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5日 08:41 證券時報

  大成藍籌穩健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04年6月3日。截至2004年11月24日,本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0233元,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20,878,116.39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及《大成藍籌穩健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約定,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以截至2004年11月24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進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一次收益分配

  現將收益分配的具體事宜預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基金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1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4年11月30日

  2、紅利發放日:2004年12月1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確定日為:2004年11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12月2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4年12月1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4年12月2日起可以查詢、贖回和轉換。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重要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購、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而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根據2004年10月16日刊登的《關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開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由紅利再投資轉變為現金方式;如果投資者在此前成功開戶并認、申購本基金,且又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業務系統已經將其分紅方式默認為現金紅利,投資者可通過查詢了解目前的分紅設置狀態。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基金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更改分紅方式的,請于2004年11月29日前(含11月29日)到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權益登記日和紅利分配日銷售網點不接受投資者基金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和基金轉換等業務申請。

  七、咨詢辦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深圳:(0755)83183388-6868

  北京:(010)85633388-6868

  上海:(021)5359958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聯合證券、光大證券、廣東證券、中國銀河證券、申銀萬國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華夏證券、廣發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興業證券、東方證券、長江證券、漢唐證券、北京證券、山西證券、渤海證券等代銷機構的相關網點。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5日

  大成債券投資基金第三次分紅預告

  大成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03年6月12日,已于2004年2月17日和2004年5月17日實施兩次分紅,累計分紅金額為每10份基金份額0.40元。截止2004年11月24日,本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0352元(累計基金份額凈值為 1.0752元),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11,885,919.38 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及《大成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約定,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以截至2004年11月24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進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三次收益分配。

  現將收益分配的具體事宜預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復核,本基金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25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4年11月30日。

  2、紅利發放日:2004年12月1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確定日為:2004年11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12月2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4年12月1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4年12月2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購、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而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根據2004年10月16日刊登的《關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開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由紅利再投資轉變為現金方式。如果投資者在此前成功開戶并認、申購本基金,且又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業務系統已經將其分紅方式默認為現金紅利,投資者可通過查詢了解目前的分紅設置狀態。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基金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更改分紅方式的,請于2004年11月29日前(含11月29日)到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權益登記日和紅利分配日銷售網點不接受投資者基金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和基金轉換等業務申請。

  七、咨詢辦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深圳:(0755)83183388-6868

  北京:(010)85633388-6868

  上海:(021)5359958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代銷機構的相關網點。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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