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科技創投基金報道之一:正視內部道德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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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11:57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巴曙松 張利國 在創業投資基金這種集合投資制度中,由于投資運作事宜只能由專業的投資基金管理機構來處理,于是“委托———代理”關系下的道德風險就變得不可回避 私募科技創業投資基金是一種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并只向特定對象發布信息而不
私募科技創業投資基金風險來自于委托代理雙方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道德風險,這涉及到三個參與者和兩個委托代理關系: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者的委托代理關系、基金管理者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委托代理關系。 對于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者的委托代理關系產生的風險可以從基金管理組織形式設計上來建立一套有效的、健全的風險投資契約機制來約束基金管理者的行為以降低道德風險的發生,而基金管理者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委托代理關系產生的道德風險可以通過契約安排加強基金管理者對所投高新技術企業的控制和監督來制約高新技術企業。 從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起源學說看,投資基金是一種從“單個投資計劃”發展起來的“集合投資計劃”!皢蝹投資計劃”是指由單個個人或機構運用自己的資金直接從事投資。而“集合投資計劃”則是指兩個以上的多數投資者為了克服分散的“單個投資計劃”在精力、知識和技能上的不足,而尋求通過集合投資來謀取更高收益的制度安排。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私募科技創業投資基金的本質內涵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 在單個投資計劃中,投資者通常直接控制投資運作過程。然而在創業投資基金這種集合投資制度中,由于精力、知識和技能上的原因無法再由投資者直接控制投資運作過程,而只能由專業的投資基金管理機構來處理投資運作事宜,于是“委托———代理”關系下的道德風險就變得不可回避。這種基金管理者層面的道德風險,也稱為內部道德風險,可以具體分為兩種: 第一、“隱蔽信息”道德風險。也就是說基金的管理者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故意隱藏信息和歪曲信息。這主要發生在基金投資者投資基金之前,在基金投資者選擇基金管理者的過程中,投資者總是傾向于選擇真正具有專家管理水平和誠信信用品德的基金管理者來運作基金資產,但是這些指標都屬于基金管理者的內部信息,基金投資者并不能直接了解和完全把握,從而使得一些基金管理者傾向于夸大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誠實信用品德,而隱瞞自己的不足和缺陷。 第二、“隱蔽行為”道德風險。這主要發生在獲得基金投資之后,由于基金的投資者不能直接觀察到基金管理者選擇了什么行動,而能觀測到的只是另一些變量,這些變量是由基金管理者的行動和其他的外生的隨機因素共同決定的,因而充其量只是基金管理者的不完全信息。因此基金管理者隨時可能出現不僅勤勉責任甚至侵害基金投資者權益之類的道德風險。 降低道德風險的途徑就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委托人、代理人的目標差異和引進約束和激勵機制。有限合伙制正是通過建立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間的均衡機制來有效地降低道德風險,保障基金投資者的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有限合伙制作為私募科技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的出現有其必然性。 (巴曙松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張利國為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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