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支持銀行辦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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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8日 09:21 深圳商報 | |||||||||
并表示銀行基金公司應與境內外機構投資者共同組建 【本報訊】針對有關“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受阻銀監會”的傳言,16日,銀監會政策法規部在銀監會網站刊出文章予以駁斥,明確表態將積極推進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提高中國銀行業的綜合競爭能力。文章稱,近日個別媒體對有關問題做了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報道,這非常不利于商業銀行開展有關工作,各商業銀行應排除影響,扎實做好相關工作。
這篇署名銀監會政策法規部的文章稱,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是提高中國銀行業綜合競爭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促進金融改革的深化。允許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于解決我國當前融資格局失衡,改變商業銀行較為單一的資產結構,提高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銀監會作為銀行業的專業化監管機構,一貫支持并鼓勵商業銀行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與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密切合作,積極推進這項工作。 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創新之舉。為積極穩妥地開展這項工作,銀監會將借鑒相關國際經驗,結合國內金融業發展的實際,從一開始就著力于建設好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規范平臺,以保障平穩運行。 一是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聯合富有經驗的境外和境內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共同組建,這一方面有利于商業銀行投資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的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專業人才,另一方面避免商業銀行獨資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導致的公司治理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制衡與監督。 二是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風險隔離制度,設置“防火墻”,實現人員、場地、資金等的隔離,切實防范業務拓展可能形成的風險傳遞和積聚,防止利用利益輸送、關聯交易等不規范和違規行為,對風險管理體系和市場規則形成危害。 三是銀監會將根據國際通行的監管規則,對商業銀行的有關投資活動實施并表監管,并加強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管理,在積極促進商業銀行提升綜合競爭能力的同時,按照審慎原則,促進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 而央行在16日公布的《2004年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大力培育金融市場的機構投資者群體,積極推進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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