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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河銀泰理財分紅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5日 09:14 證券時報

  重要提示

  銀河銀泰理財分紅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生效。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一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908號

  3、設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劉澎湃

  5、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908號金岸大廈三樓

  6、電話:021-65956688

  7、聯系人:吳冰、肖年

  8、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9、股權結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長劉澎湃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副司長,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等職。2000年至今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董事李慶毅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高級會計師。歷任中國石化(資訊 行情 論壇)錦西煉化總廠財務處處長、體改辦主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錦西石化公司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等職。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資本運營部主任。

  董事李培英先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歷任民航北京管理局處長,首都國際機場副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等職。現任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總裁,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

  董事高國富先生,中共黨員,管理工程博士。歷任上海團市委副書記、上海外高橋(資訊 行情 論壇)保稅區開發(控股)公司總經理,上海萬國證券公司代總裁,上海久事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現任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董事朱洪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巢湖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上海證券分部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總部總經理等職。現任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董事、總經理譚慶中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經濟師。先后擔任中國工商銀行中山分行工業信貸科主辦科員、副科長,廣東省工商銀行信托投資公司中山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中山營業部總經理,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廣東證券分部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山營業部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管理總部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孫樹義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電子工業部處長,國家體改委副司長、司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人事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央企業工委副書記等職。

  獨立董事傅豐祥先生,高級工程師、教授。歷任機械工業部副局長,國家體改委司長、委員,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等職。1991年至今兼任中國證券研究設計中心總干事、中國證券培訓中心理事長、亞洲證券研究院理事、華東師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

  獨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北京大學教師,國家地震局副司長,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部門總經理,中國人保信托投資公司副董事長,深圳陽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等職。現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巡視員。

  獨立董事謝朝華先生,法學博士。曾先后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北方工業集團總公司、歐盟對外關系委員會、歐盟對外發展委員會、法國及比利時律師事務所專職從事法律工作。1994年至今任北京謝朝華律師事務所主任。

  獨立董事秦榮生先生,經濟學博士,教授,中國注冊會計師。長期從事會計審計及證券市場研究工作。現任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兼任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中方專家組成員、財政部財經教材編審委員會委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教材編審委員會委員、中國審計學會常務理事等職。

  董事會秘書周長青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歷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主任科員,中信實業銀行支行負責人,中國民族信托投資公司理財部副總經理,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員等職。

  監事長劉晝先生,先后任職于湖南木材公司、湖南省廣播電視廳、湖南省廣電總公司及湖南省匯林投資有限公司。2000年4月至今,擔任深圳市達晨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監事王長慧先生, 1969年生,本科學歷、經濟師。先后擔任中國農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營業部部門負責人、副總經理,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營業部副總經理、清算中心副總經理。2000年至今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經理。

  監事黃著文先生,1966年生,民主建國會會員,管理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先后任職于中國通廣電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現為本公司員工。

  公司副總經理熊科金先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歷任中國銀行江西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負責人,中國東方信托投資公司南昌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公司證券業務總部負責人,華夏證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總部總經理等職。2000年至本公司成立前,任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部副總經理、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組負責人。

  督察員屈艷萍女士,中共黨員,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信達信托投資公司信貸部副總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雙榆樹營業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2、基金經理

  李立生,男,碩士研究生學歷,先后任職于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中國華融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總部和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從事投資研究工作。2000年4月獲得證券代理發行從業資格和證券經紀業務從業資格,2001年9月獲得證券投資基金從業資格,2000年獲證券投資咨詢和執業資格。2001年6月參與籌備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投資部負責人。2003年6月起任公司基金管理部總監,并于2003年8月4日兼任銀河銀聯穩健基金經理。

  第二節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注冊資本:1710.24億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聯系電話:(010)66107333

  聯系人:莊為

  第三節 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9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東大名路908號金岸大廈三樓(郵編:200082)

  法定代表人:劉澎湃

  電話:(021) 65956688/35104666—6638、6683、6658

  傳真:(021)65956615

  聯系人:劉曉彬、章瓊、曹霞

  客戶服務熱線:800-820-0860、021-35104688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西單民豐胡同31號中水大廈211室(郵編:100032)

  電話:010-88067037

  傳真:010-88067038

  聯系人:王謙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46樓(郵編:510075)

  電話:(020)87556655

  傳真:(020)87550668

  聯系人:陳滌、姚嘉雯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上海市東大名路908號金岸大廈一、二層(郵編:200082)

  電話:(021)65953650

  傳真:(021)65954718

  聯系人:張力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galaxyasset.com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電話:010-66107900

  傳真:010-66107914

  聯系人:田耕

  (2)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010)66568613、(010)66568587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趙榮春、郭京華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顧文松

  (4)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號

  法定代表人:周濟譜

  電話:(010)65178899—86073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5)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東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36、37、41和42樓

  法定代表人:陳云賢

  電話:020-87555888-875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6)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

  法定代表人:鐘偉華

  電話:020-83270846-72899

  傳真:020-83270505

  聯系人:陳新

  (7)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金蕓

  (8)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五樓

  法定代表人:吳  張

  電話:020-87320991

  傳真:020-87325036

  聯系人:皇繁豫 肖潔雯

  (9)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212

  聯系人:范源遠

  客服電話:(0755)26951111

  (10)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虎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泉城路180號

  郵政編碼:250011

  聯系人:羅海濤

  聯系電話:0531-5689888、5689777

  傳真電話:0531-6029668

  客服電話:0531-5689888-9690

  公司網址:http://www.ttstock.com

  (11)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資訊 行情 論壇)漢唐大廈24、25層

  法定代表人:吳克齡

  電話:0755-26936388

  傳真:025-6511718

  聯系人:姚文強

  客服電話:0755-26936388

  公司網站:http://www.ehantang.com

  (12) 閩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 號環球廣場28-29 樓

  法人代表:張富春

  聯系人:徐建川

  聯系電話:0591-7573731

  傳真:0591-7576769

  公司網站:http://www.mfzq.com.cn

  二、注冊登記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9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東大名路908號金岸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劉澎湃

  電話:021-65956688/35104666-6683

  傳真:(021)65956615

  聯系人:章瓊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東四十條68號平安發展大廈3層

  負責人:金明

  電話:010-84085858

  傳真:010-84085338

  經辦律師:陶修明、鐘向春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中瑞華恒信會計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企大廈A座

  法定代表人:尹永利

  電話:010-88091188

  傳真:010-88091207

  經辦注冊會計師:楊力強  孫奇

  第四節 基金概況

  基金名稱:銀河銀泰理財分紅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銀泰理財分紅基金

  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第五節 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追求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為投資者創造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方向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債券、股票、央行票據、回購等金融工具,以及未來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債券投資包括國債、金融債、信用評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包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三、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從宏觀經濟因素、政策因素、微觀因素、市場因素、資金供求因素等五個方面對市場的投資機會和風險進行綜合研判,適度把握市場時機,合理配置股票、債券和現金等各類資產間的投資比例,確定風格資產、行業資產的投資比例布局。

  在遵循多因素分析框架的評估程序的同時,本基金將運用優化的固定比例組合保險機制(CPPI),根據基金凈值的損益情況,動態設定一個相對安全的股票組合占基金凈值的上限比例,以實現控制股票投資風險暴露的目的。

  根據本基金的固定比例組合保險機制,本基金的股票投資上限比例的確定公式為:

  放大倍數 × ( 當年最大投資損失控制目標+當年債券和現金組合的預期收益率)。

  其中,放大倍數根據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實證分析結果來確定。在基金成立之初,本基金設定初始的當年最大投資損失控制目標為3%。基金在正常情況下,投資損失控制目標設置規則如下:

  如果上年度基金累計凈值收益率>0時:

  當年最大投資損失控制目標=上年度基金累計凈值收益率+3%

  如果上年度基金累計凈值收益率≤0時:

  當年最大投資損失控制目標=3%

  以上股票投資上限比例將定期計算,每月由數量分析小組提交跟蹤分析報告。在每季度末,投資決策委員會將根據市場和基金年內累計凈值收益情況,做出是否修正股票投資上限比例的決定。如果基金在該季度期內的累計凈值出現明顯增長,則股票投資的上限比例可以適當提高;如果基金在該季度期內的累計凈值出現明顯下降,則股票投資的上限比例將適當降低。

  (二)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投資風險控制計劃的指導下,獲取股票市場投資的較高收益。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股票選擇,主要投資于經評估或預期認為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價值型股票和成長型股票,同時兼顧較高的流動性要求。

  本基金對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評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評估相結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考慮企業的基本素質、行業地位、發展戰略、盈利模式、競爭優勢、財務狀況、增長潛力等因素。定量評估主要參考凈資產收益率、經營性凈現金流量、主營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等指標。

  在經過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評估篩選后,對入選股票的價值被低估的程度、未來增長潛力、風險以及市場流動性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評估,精選個股,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三)債券投資策略

  根據對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金融市場環境及利率走勢的綜合判斷,在控制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等基礎上,通過類屬配置、久期調整、收益率曲線策略等構建債券投資組合,為投資者獲得長期穩定的回報。

  (四)投資決策

  1、決策機制

  本基金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投資決策委員會為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確定資產配置政策、審批重大投資決定等。

  基金經理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授權,在其權限范圍負責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資組合管理工作,并具體落實投資決策委員會關于該基金的投資管理的決議。

  2、決策依據

  本基金管理人將主要依據下述因素決定基金資產配置和具體證券的買賣: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國內外宏觀經濟發展態勢、微觀經濟運行環境和證券市場發展趨勢;

  (3)處理好投資對象收益和風險的匹配關系,在充分權衡投資對象的收益與風險的前提下作出投資決策。

  3、交易機制

  本基金管理人實行集中交易制度。

  (五)投資程序

  1、投資分析和研究

  本基金管理人內設研究部,從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發展趨勢、證券市場熱點及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等多個角度綜合分析,運用定性和定量方法進行研究,制定投資策略建議和投資建議。

  研究部負責對符合限制規定的擬投資對象進行詳細的分析研究,經過評級、估值、特征分析和風險評判等,通過嚴格的篩選程序,匯總編制成基礎股票庫。在此基礎上,針對本基金的特點,考慮市場價格與合理價格的偏離程度、擬投資對象的收益與風險特性、市場流動性等因素,在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當的投資對象建立本基金的備選股票庫,并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適時做出調整。

  2、制定資產配置策略與比例

  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宏觀研究、行業研究和市場研究等結果,考慮市場運行的周期因素,對投資策略和投資建議進行仔細討論并確定本基金的資產配置策略,規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現金等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或范圍)以及行業投資的比例(或范圍),授權基金經理負責具體實施。

  3、構建投資組合

  基金經理小組在授權的范圍內,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資產配置比例或范圍等,從備選股票庫、債券品種中選擇投資對象構建投資組合,并負責進行投資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

  基金經理制定具體的操作計劃并以投資指令的形式下達至中央交易室。中央交易室依據投資指令具體執行買賣操作,并將指令的執行情況反饋給基金經理。

  5、風險管理與組合的調整

  投資指令執行完畢后,基金經理負責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出總結報告;監察部對基金投資進行日常監督;數量分析小組定期對基金投資業績進行評估和風險分析,并通過監察部呈報給公司合規審查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及督察員辦公室、投資決策委員會、基金經理及相關人員。在監察部和數量分析小組提供的風險分析和評估報告的基礎上,基金經理定期回顧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與風險來源,根據市場變化和投資階段成果定期反思有關各項因素,并關注股票評級和備選股票庫等的變化,對基金投資組合不斷進行調整和優化。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前述投資過程不斷進行周期檢討及優化調整,在維護基金資產安全的前提下,獲取長期的資本增值和適度的當期收益。

  四、業績比較標準

  上證A股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40%+中信全債指數×55%+金融同業存款利率×5%。

  關于股票指數的權重比例選40%,主要考慮到本基金股票投資的運作范圍在0~80%之間,從基金的長期運作來看,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將以40%的比例為中軸進行波動。債券指數投資部分的業績比較基準為跟蹤全債券市場指數(中信全債指數),本基金債券投資的運作范圍在20~95%之間,取債券指數的權重為55%。本基金在正常運作時,為應付贖回一般留存5%左右的現金,因此在比較基準中現金部分的權重為5%。

  上述業績比較基準自本基金成立后每半年審核一次。如將來有更合適的綜合反映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綜合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以及反映滬、深交易所市場的全國股票統一指數,基金管理人將考慮予以更換。

  五、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風險較低的投資品種,風險-收益水平介于債券基金與股票基金之間

  六、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截止2004年9月30日)

  (一) 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二) 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三) 基金投資前十名股票明細

  (四)  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五)  基金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六) 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2、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在基金合同規定被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3、其他資產構成。

  4、報告期內無轉換期內的可轉換債券。

  第六節 基金的業績

  截止2004年9月30日:

  一、本報告期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二、圖示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凈值變動情況,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變動進行比較(本基金成立至披露時點不滿一年)

  第七節 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 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一) 費用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信息披露費;

  6、會計師、律師費;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二) 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的年費率計提。基金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付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2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其他費用

  基金運作費用中其他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二、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

  本基金的申購期間采用后端收費方式,即投資者在贖回時交納申購費用。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宣傳推廣、市場營銷等相關費用。

  本基金申購費計算公式如下:

  后端申購費用=贖回份額×最小值(認購/申購日基金份額資產凈值,贖回日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后端申購費率

  申購費率如下:

  以上的一年按365天計算。

  說明:后收申購費的計算基數將按現值(按贖回當日的基金份額資產凈值計算)和擬贖回基金份額的購入成本兩者中的較低金額計算。當市值上升比最初購入成本高時,投資者按購入成本計算申購費,不需支付升值部分的后收申購費,如果市值下降,按較低的市值計算申購費,不需支付減值部分的后收申購費。

  2、贖回費

  基金持有人在辦理贖回時須交納贖回費,實際所收取的贖回費中40%為注冊登記費,歸注冊登記機構所有;其余部分計入基金資產。

  本基金贖回費計算公式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單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

  以上的一年按365天計算。

  3、轉換費

  本基金的轉換費用規定具體參見轉換開始公告。轉換費用歸基金管理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相關收費方式和費率水平,最新的費率將在最新的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列示。如調整費率,基金管理人最遲將于新的費率生效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權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前提下,針對特定的投資者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對促銷活動范圍內的投資者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三、基金稅收

  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類納稅主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節 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了銀河銀泰理財分紅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書”),特作說明如下(以下所述章節均對應招募說明書更新全文中的章節序號):

  一、本招募說明書根據《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招募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的要求,對原招募說明書的格式及內容進行調整。增加了原來未要求披露的部分內容,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等內容。刪除了基金的設立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等與首次募集相關的特定內容。

  二、本招募說明書編制的參照法律由“《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改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三、關于“第三節 基金管理人”

  1、變更了基金管理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

  2、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股權結構;

  3、增加了對基金管理人監事的介紹;

  4、增加了“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四、在“第四節 基金托管人”之“5、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情況”中,根據實際情況情況進行了相應更新。

  五、在“第五節 相關服務機構”中修改了直銷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地址及聯系方式。

  六、在“第七節 基金的投資”中 “七、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截止日為2004年9月30日。

  七、“第八節 基金的業績”中對基金成立以來至2004年9月30日的基金業績表現進行了披露。該部分內容均按有關規定編制,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但相關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八、“第十一節  基金的收益分配”中

  1、對分紅方式進行了修改,規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將“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公告。”修改為“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2個工作日內公告。”

  九、在“第十三節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中將“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在5個工作日內公告”修改為“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

  十、根據《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對“第十四節 信息披露”進行了相應修改,主要包括:

  1、將“中期報告”、“基金投資組合公告”和“公開說明書”修改為“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

  2、列明了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種類、披露時間和披露形式。

  3、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統一為事件發生后2日內在指定媒體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根據《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列示需報告并公告的事項。

  十一、在“第十七節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中主要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做了修改。

  1、在“二、會議召集方式”中增加了基金托管人與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召集方式。

  2、在“八、生效與公告”中,將“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須經中國證監會或其他有關部門批準的,自批準之日或相關批準另行確定的日期起生效。”修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3、刪除了原先關于再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內容。

  十二、在“第十八節 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之“四中(四)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中根據《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完成;投資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應按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公告;公開說明書在本基金成立后每六個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30日內公告。半年報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60日內公告;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公告。”修改為“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完成;基金季報每季公布一次,應按證監會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法辦法》要求公告;招募說明書(更新)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個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45日內公告。半年報在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后60日內公告;年度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公告。”

  十三、在“第十九節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增加了多種收費方式選擇、網上交易、電話交易、傳真交易等服務內容。

  十四、對個別語句的表述按現有規定進行了修改,如將“基金單位”修改為“基金份額”,“基金契約”修改為“基金合同”, “基金持有人”修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人大會”修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成立”修改為“基金合同生效”等。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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