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荷銀行業精選推出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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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3日 10:57 證券時報 | |||||||||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從2004年9月27日開始正式推出“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開放式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是指投資者可通過基金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月申購時間和申購金額,由銷售機構于每月約定申購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有適用范圍廣、方便靈活等特點。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適用投資者范圍 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 二、辦理場所 投資者可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兩家銀行、南京證券,華泰證券,東方證券,國泰君安,華夏證券,湘財證券,海通證券,銀河證券等八家券商(以下簡稱上述代銷機構)代銷基金的營業網點辦理“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業務申請。目前中國銀行可開展定期定額業務的分支機構有:北京、上海、天津、湖南、江西、廣東、深圳、廣西、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江蘇、安徽、浙江等25家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其他分支機構也將在近期逐步推出定期定額業務。目前交通銀行可以開展定期定額業務的分支機構有:上海、杭州、富陽、建德、桐廬、蕭山、余杭、臨安、南京、沈陽、重慶、江津、武漢、鄭州、廣州、順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島、深圳、遵義、大慶、常州、武進、嘉興、海寧、福州、福清、長春、哈爾濱、阿城、貴陽、海口、三亞、瓊山、珠海、濟南、無錫、江陰、宜興、溫州、合肥、長沙、蘭州、廈門、寧波、慈溪、奉化、余姚、揚州、烏魯木齊、蘇州、昆山、常熟、張家港、吳江、石家莊、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晉城、紹興、上虞、嵊州、諸暨、新昌、輕紡城(資訊 行情 論壇)、成都、都江堰、南寧、徐州、蕪湖、鎮江、丹陽、鞍山、延邊、宜昌、岳陽、濰坊、淄博、威海、煙臺、濟寧、泰安、唐山、包頭、攀枝花、南昌、大連、遼陽、洛陽、撫順、吉林、秦皇島、丹東、錦州、柳州、黃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鎮、安慶等111個城市的分支機構。 其他代銷機構的各地網點均可開辦此項定期定額業務。具體受理網點見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及南京證券,華泰證券,東方證券,國泰君安,華夏證券,湘財證券,海通證券,銀河證券等各個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有關規定。 三、辦理時間 本業務的申請受理時間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購業務受理時間相同。 四、申請方式 1.凡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投資者須首先開立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已開戶者除外),具體開戶程序請遵循各個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 2.開立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帳戶的投資者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業務憑證,到上述代銷機構的開辦此項業務的各營業網點申請辦理此業務,具體辦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 五、申購和劃扣款日期 定期定額投資申購的間隔期定為“按月申購”申請。投資者應遵循上述開辦此項定期定額業務的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并與上述代銷機構約定每月固定扣款日(具體日期請參照各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并且該固定扣款日為申購申請日(T日),遇非基金交易日則順延。如果在約定的扣款日前投資者開辦定期定額業務的申請得到成功確認,則首次扣款日為當月約定日,否則為次月的約定日。 六、投資金額 投資者可到上述代銷機構申請開辦“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并約定每期固定的投資金額,該投資金額即為申購金額,每期申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元(含申購手續費),并不設金額級差。 七、 “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申購費率 如無另行公告,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申購費率等同于正常申購費率,計費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購業務。 八、交易確認 每月實際扣款日即為基金申購申請日,并以該日(T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申購份額將在T+1工作日確認成功后直接計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內。基金份額確認查詢起始日為 T+2工作日。 九、“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已申購份額的贖回及贖回費率 如無另行公告,“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已申購份額的贖回及贖回費率等同于正常的贖回業務。 十、“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1、投資者變更每期投資金額、扣款日期、扣款帳戶等(具體可變更事項須遵循上述各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原銷售網點申請辦理業務變更,具體辦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 2、投資者終止“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上述代銷機構申請辦理業務終止,具體辦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銷機構的有關規定。 3、“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業務變更和終止的生效日遵循上述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 十一、歡迎登陸本公司網站(www.xchyf.com)或撥打本公司的熱線電話(010-88517979)查詢有關“湘財荷銀行業精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詳細情況。 特此公告。 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