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4月2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國政府網昨天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嚴禁向農民“搭車”收費或攤派各種費用。嚴格執行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防止出臺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文件;全面推進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制”,提高收費透明度。
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要堅持學生自愿征訂教輔資料的原則,不得突破“一教一輔”;突出學生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飯菜價格,不得按學期或年度向就餐學生收取餐費;嚴禁以贊助、捐助的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教師工資和活動經費。對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款,不得抵扣和代繳其他費用,不得“搭車”收費或配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