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韓國海警,中國漁船通常并在一起形成“船陣”,船舷豎起鐵絲網,兩側架起鋼棍,防止登船;韓國海警相對應的手段則包括橡皮棍、爆音彈、催淚彈、電子沖擊槍,以及監獄。
南方周末記者 陳鳴
2012年4月21日下午,一場特殊的媒體“見面會”在北京五道口的一家購物商場門口悄然進行。
一群漁民家屬聚集在這里向媒體介紹2011年12月12日發生的與韓國海警的沖突。在那次沖突中,一位韓國海警被中國漁民刺死,兩艘船上的十幾名中國船員被扣留。
就在此前兩天的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作出判決,事件中的兩名中國船長分別被判30年和5年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
這次沖突從2011年底開始就在中韓民間掀起軒然大波,在宣判日達到公眾的高潮。
最近幾年來,中國漁船和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上沖突不斷。韓國媒體形容這些越界捕魚的中國漁民是“海盜”。一部名為“波塞冬”的講述韓國海警海上執法、“懲治海洋犯罪”的偶像劇也在韓國熱播。
據韓國海洋警察廳公布的數據,從2004年到2008年5年間,共有2196艘中國漁船未經許可進入韓國專屬經濟區內進行非法捕魚。在此期間被捕的中國船員達20896人,僅保釋金就交了213.55億韓元。
刺警
程大偉的弟弟程大力介紹,2011年9月中旬秋季捕撈開始后,兩個船長程大偉和劉連成相約前往黃海捕魚。但在2001年《中韓漁業協定》簽訂之后,那里幾十海里的中國傳統外海漁場已經劃給了韓國人管理,中國船只要進入這一區域需向韓方申請“入漁許可證”。
2011年12月11日傍晚,程大偉的“魯文漁29號”(以下簡稱“魯文漁”)和劉連成的“遼葫漁35430號”(以下簡稱“遼葫漁”)到達《中韓漁業協定》規定的中韓協定水域,開始撒網作業。經過一夜漂流,網具漂流進了韓國專屬經濟區水域。第二天凌晨5點左右,在兩船起網之際,韓國海警突然出現在了他們面前。
韓國媒體對當日現場情況進行了一些還原,而中國方面的消息目前主要依賴于被釋放回國的“遼葫漁”號船員。兩部分信息大部分可以進行交叉印證,但也存在一些關鍵爭議。
57歲的劉春海是“遼葫漁”船長劉連成的父親,他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被韓國巡邏艇發現后,兩艘漁船當即將漁網割斷,兩船并到一起,并排往西開。當時時間大約在凌晨六點,天色一片漆黑。
在逃離過程中,劉春海發現一艘快艇接近魯文漁,后來魯文漁就停了下來,“遼葫漁”號則繼續駛出三四海里,韓國警艇并未緊追。
這種貓鼠追逐的游戲在這片海面上近年來時常發生,形勢緊張,但習以為常,船員并沒有將之視為大事件,在開到相對安全的區域之后,“遼葫漁”停下來等待“魯文漁”,甚至開始生火做飯。
根據事后韓國方面寄給劉連成家中的材料顯示,韓國海洋警署3005艦的9名巡警于6點24分左右登上“魯文漁”。
也就是在此后不久,命案在“魯文漁”上發生。但是具體經過和細節,由于該船的中國人員均在羈押狀態,真實情況無從印證。
韓國《中央日報》報道中的描述是,12月12日上午6時,韓國隊員們使用榴彈發射槍發射了海綿彈,并發射閃光彈,試圖登船。中國船員們投擲玻璃瓶,阻止高速艇接近。負責搜查駕駛艙的仁川海警警長李某等2名海警在制服了中國船長之后,船長突然打碎了玻璃窗,而且抓起了碎玻璃片刺中了警長李清浩。
但也有韓國媒體的信息是,刺傷李清浩的利器來自韓方打出的爆音彈碎片。
韓國電視臺MBN在事發后不久的報道中稱兩艘中國漁船出現在小青島西南方向85公里處,在該電視臺制作的3D現場模擬動畫中,程大偉迎面對李清浩實施了攻擊。
在后來的媒體報道中兇器又被糾正為“一把刀”。仁川地方法院在判決中也采用了此說法,并說明了事件發生的特定情境——程大偉是在海警突然發射照明彈后,“驚慌之下條件反射性地揮刀,刺中韓國海警李清浩”。
在程大偉刺傷李清浩的同時,“遼葫漁”上的船員對于“魯文漁”上發生的一切并不知曉。但隨即發生了一系列“反常”的情況讓劉春海隱約感到不安。
韓國警艇再度奮起追捕“遼葫漁”。“上船的韓國海警有七八個,拿的都是兩頭是鐵箍的膠皮棒子,對船員有的打一棒子,有的打兩棒子,打完之后,讓船員頭朝前趴著。”劉春海說。最緊張的一幕是劉春海當時看到劉連成在駕駛室被手槍頂著腦袋。
隨后,“遼葫漁”被要求駛往韓國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一位船上的小工說,“放我們往西開,要求我們回中國海域”。但在駛離30分鐘后,“遼葫漁”號再次被海警攔下。
而在另一條船上,被刺傷后的韓國海警李清浩被直升機緊急送往仁川的仁荷大學醫院急診室,但還是出現呼吸混亂、意識模糊,最終不治身亡。
“遼葫漁”的船長、船員10人則被韓國警方關押,漁船被強行開到了韓國仁川。
生計
在韓國方面寄給劉連成家屬的《逮捕拘留通知》中提到:“犯罪嫌疑人為抵抗逮捕,利用‘遼葫漁’左舷猛烈撞擊魯文漁右舷,撞擊4到5回,使巡警無法在甲板上正常站立,妨礙了巡警的正常公務。”劉連成也因此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對此節描述,中國漁民和韓國海警之間分歧極大。
程大力認為這個說法毫無道理,他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說,當時的實際情況是,“魯文漁”和“遼葫漁”遇到危險就并在了一起,兩船并排在海浪中高速行駛,船體間碰撞不可避免。
在上述來自韓國的通知里寫道:“(撞擊)影響了正常公務的進行,并引起了沖突。這種行動也有造成漁船沉沒等大型事故的可能性。”程大力認為:“這更說明不可能出現兩船故意撞擊的情況,尤其是木殼的‘遼葫漁’不可能去撞擊鐵殼的‘魯文漁’,否則有可能碎裂或者側翻。”
在日益頻繁的沖突中,遇到韓國海警,中國漁船通常會迅速并在一起,形成一個緊密的連環“船陣”。除此之外,中國漁船的防御設備也進行了升級,船舷上豎起鐵絲網,兩側架起鋼棍,防止韓國人登船。
《朝鮮日報》在一次社論中描述另一次沖突中的中國漁民:“中國漁民的行為與海盜別無二致。……船上有1.5米長木棍上捆著拳頭大小鉛塊的兇器,長達3米的鐵棍,鐮刀,鐵鍬和錘子等許多兇器。漁船上連國籍和船名都沒有標注。”
隨著執法難度加大,韓國方面同樣不甘示弱,海警開始槍支、榴彈發射器、電子沖擊槍全副武裝。在一些追捕行動中,海面上和空中會進行立體圍捕,從直升機上向船上打催淚彈。
據《環球時報》報道,2012年1月份,一艘浙江漁船在回國途中遭韓國海警突擊登船,13名船員均遭無端暴打,多名船員重傷,漁船也被扣留近十日才得以回國。2011年3月3日,韓國海警扣押了兩艘涉嫌“非法作業”的中國籍漁船。在登船檢查過程中首次向中國船員開槍。
中國漁民與韓國方面沖突不斷升級,乃至以命相搏,有著深刻的背景。
劉春海從1990年代開始下海。當時農民種地已經很難維持生計,但海上生涯令他受益頗豐,只用了三年他跟兒子劉連成就擁有了一條屬于自己的漁船。有一段時間,渤海灣內就能捕魚,最近十年來,漁船只能逐漸向外海開。
在最近10年,中國近海海域污染日益加重,漁業資源減少,而漁船在十年間卻增長了數倍,加上過度無節制的捕撈,近海漁業資源幾近枯竭。而在黃海海域部分中國傳統作業漁場過渡為韓國專屬經濟區之后,“黃金漁場”已經日漸稀少。“有一些船老大甚至把船開到朝鮮東邊的海上去了。”劉春海說。
中國漁船要進入這一海域打魚,必須持有韓國核發的“入漁許可證”,同時韓方的執法檢查比國內嚴格得多,通常對網具網目的尺寸規定、漁獲量記載數目、作業日志填寫都有嚴格要求。
中國漁民的盈利壓力也越來越大。劉春海向南方周末記者算了筆賬,出海打魚一桶油的價格大約在1600元左右,來回需要五六桶,而打魚越來越成為憑運氣的生計,“有時候不出海反而還虧得少一點”。
在這次沖突中,劉春海被拘押了五天,在交納了36萬韓元保證金后回到了張見港。兒子劉連成仍在扣留中,而如今等到的卻是5年的刑期。為了償還拖欠的債務,劉春海不得不變賣了漁船。
在程家,弟弟程大力和父親程桂桐都沒有辦法。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偶有與他們聯系,但目前他們了解程大偉處境的唯一辦法就是每天盯著香港的電視臺,尋找在內地媒體上罕見的一手消息。
4月20日上午,船員家屬在國內得知了判刑的結果。第二天他們聚到了北京。
坐在五道口商場門口,“遼葫漁”的小工的家屬楊鳳玉向南方周末記者展示丈夫從韓國寄來的信,每封信里都在喊冤。劉成福在信中說,自己住在一個4.5平方米的單間里,“見不著陽光,也不知道晴天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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