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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畝公益林,年補償金才10元
代表建議合理補償別再讓農民既做貢獻又受窮
據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明星)“10元錢在首都北京只能買3個蘋果,在湖南懷化卻是1畝公益林農民兄弟1年拿到的補償金。莫讓貧困山區群眾既做貢獻又受窮!”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李億龍建議,國家應建立跨區域的生態補償機制,把武陵山區整體作為國家生態補償試點地區,并將其規劃為低碳生態文明示范區,確保其生態功能與環境效應的最大化和長遠化。作為國家重要生態功能區域和生態服務的提供者,武陵山區整體上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卻無法得到合理補償。懷化市的經濟總量和社會發展水平,長期徘徊在湖南的中游水平,難以擠進“第一梯隊”。
李億龍說,山區的農民砍一根竹子,能賣出10幾元錢。但由于實施全面封禁,作為生態保護之用的公益林不能砍伐。各級政府對農民的補償標準,每畝林地每年僅10元或5元甚至更低。老百姓說,這是“一根竹子的價錢”。一方面是求發展,迫在眉睫;一方面是水土涵養、生態保護、限制和禁止開發,利在千秋。
李億龍認為,能夠促成兩者之間平衡的,只有利益補償機制。國家對武陵山區為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作出的貢獻給予合理補償,當務之急是提高補助標準,更深層次的是要建立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因為優先開發地區帶來的生態污染和尾氣排放,都是生態功能區域在承載。發達地區創造的社會財富,也應該讓生態功能區域分享,這樣才是可持續發展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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