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實行新醫療保險制度
http://whmsebhyy.com 1999年11月15日 14:07 中國經濟時報
從明年元月1日起,湖南省將有計劃地全面啟動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同時停止執行原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制度。這是
記者從11月12日召開的湖南省省直管在長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根據規定,湖南省境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企業(國有、集體、外商投資、私營等)
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原則上暫不參加,有條件的統籌
地區可進行試點工作。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月按規定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的繳費率為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6%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的工資收入,繳費率為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內部
退養職工和停薪留職人員由原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標準負責代扣代繳;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按上年省本級平均工資的60%為基
數,由再就業服務中心分別按6%和2%的比例代用人單位及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湖南省新的基本醫療保險方案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
以下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的比例劃分為三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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