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利息收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不變
http://whmsebhyy.com 1999年10月21日 08:35 中新社
財政部有關方面負責人日前表示,11月1日起開征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的征
收范圍不包含國債利息收入,個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繼續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這位負責人說,國務院1992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明確規定“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享
受免稅待遇”,因此,11月1日開征利息稅后,有關國債利息收入的稅收政策將繼續保持不變,既無論是過去發行尚未到期
兌付的國債(記帳式國債、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國債和定向國債),還是將要發行的各類國債,均免征利息收入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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