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子養老恐怕難以普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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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3日 10:44 東方早報 | |||||||||
在最近召開的廣州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有政協委員建議,為了改變老人主要依靠養老金生活的現狀,可推行讓老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死后房子歸銀行的辦法。 應該說,“用房子養老”為解決養老問題提供了一個不錯的思路。然而,這一建議似乎沒有考慮到這樣一些問題:
其一,在我國,由于文化的影響,家庭內部財產的產權界限很模糊,而同時每個人對家庭財產的貢獻也很模糊。要想規勸那些與老人共有房產的子女支持老人選擇“用房子養老”,我想恐怕不能不首先替他們的子女考慮一下對未來居住的擔憂。其二,國人一般均將房產看作應該留給子女的天然遺產,又怎么能讓他選擇“用房子養老”這條路呢?其三,在我國,最大的養老問題是在農村,而不是城市。然而在農村,房產的商業性是很差的。因此,農村老人即使想選擇“用房子養老”這條道路,恐怕也不會有哪家銀行敢來開展這項業務。 基于這些理由,筆者認為,這一建議很難普及。 責任編輯 魏英杰 劉景 任大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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