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人民幣理財不能搭售存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8日 10:31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中國銀監會近日向各大銀行下發的一份內部通報給人民幣理財產品“約法三章”。據悉,銀監會在這份通報中明確提出了“產品收益率不能盲目攀比”、“人民幣理財產品不能搭售存款”、“明確風險提示”三方面要求。各家銀行近期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正在隨之悄然變臉。 農行北京分行今天推出的該行首期人民幣理財產品“本利豐”就具有鮮明的“約法”
目前北京各家銀行正在就人民幣理財產品的產品結構作相應調整。除在人民幣理財產品宣傳單的醒目位置為投資者作出“產品風險提示”的說明外,包括光大銀行在內的一些銀行正在改變向投資者配售定期存款的要求。(記者 陳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