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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孩子還是先保大人 保險首選擇家庭支柱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15:18 北京現代商報

  鄰居小劉的愛人兩個月前剛剛生了個大胖小子,家里人高興得合不攏嘴,都把新生的小家庭成員看做心肝寶貝,眼珠子一樣疼愛。

  上星期,小劉找到筆者,詢問給孩子上一份什么保險合適。因為自從孩子出生后,就不斷接到保險公司代理人的電話,推薦各種各樣的保險產品。每一個代理人都特別會利用父母愛孩子的心理,表明送孩子一份保險是對孩子最好的關愛。小劉夫妻聽得心里直癢癢,決
定選一份好的保險送給孩子。

  但經過交談,記者了解到,原來小劉家里還沒有任何人購買過保險。小劉的話是“大人就不用管了,先管孩子吧”。

  其實,這是投保中的一個相當嚴重的誤區,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往往是把“被保險人”的概念和“受益人”的概念弄混淆了。而在保險合同中,給孩子上保險,“被保險人”是孩子,而受益人是“家長”,這不是給孩子多了一份保障,而是給家長添了一份保障。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給孩子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孩子出險后,家長可以得到保險金。

  因此,在考慮先給誰上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先保大人,這樣才是給家庭一把真正的“保護傘”。

  以小劉家為例,小劉月收入6000元,單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愛人月收入2000元,單位也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在這種情況下,小劉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小劉發生意外,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就會很成問題。因此,上保險要盡量先給小劉上。萬一小劉出險,家人也可以得到一筆賠償金,從而短時間內度過難關。而小劉如果不上保險,先給孩子上,萬一小劉出事,家人得不到任何資金,經濟上立刻會陷入困境。可以說,只要小劉不出事,家庭的經濟就有保障。因此,保障了小劉,其實就是保障了全家。

  當然,如果能給家庭成員都上保險是更好的選擇,但當家庭經濟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在選擇保險對象的時候,第一選擇還是能帶來家庭收入的“家庭支柱”。

  商報記者 王方琪

  為孩子保障三原則

  為孩子提供全面保障要遵循什么原則呢?記者為此采訪了一位保險專家,他認為,為孩子提供保障要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一、保足家長

  許多精明的父母在考慮為孩子提供保障的時候,采用了“曲線救國”的方式。他們并不直接為子女購買少兒險,反倒首先對自己和配偶的保障下足功夫。因為,只有家庭支柱獲得足夠的保障,子女的風險才可能降到最低。 

  同時,可以選擇一些保險產品,這些產品以父母保障為重點的險種。如保險公司提供的產品是以父母身故為保險金給付條件,在父母身故后定期向子女給付教育基金,以保證其學業不受影響。

  二、建立教育基金

  保險專家認為,為小孩子投保,不適宜投保養老保險,因為子女長大成人后會組建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工作收入,如果從小就考慮到他養老的問題,會加重整個家庭的開支。

  養育孩子的階段主要在孩子未獨立之前,而這段時間大部分是孩子受教育的時期,因此,可以考慮為孩子投保教育型保險。如果以保險的形式為子女建立教育基金,一方面可以達到強制儲蓄的目的;另一方面,目前不少保險公司的教育型少兒險均將教育基金與子女身故保障設計在一起,保障效果更好。

  三、支付保費不要構成家庭負擔

  保險專家提醒,在為孩子購買保險,或者為保足家長的時候,不要給整個家庭帶來太大的負擔。一般,保費應該是投保人可支配年收入的20%。為孩子投保的保險金可以是投保人自身年收入的5-10倍。

  總體而言,為孩子提供保障主要達到三個目的,一是保證子女在父母發生意外后能正常生活,二是籌措教育金;三是解決醫療費用,特別是大病費用。為了達到這三個目的,在上述三原則下投保比較合適。

  商報記者 王方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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