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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上市正當其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02:57 金融時報
許均華 王玉國 作為現代金融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板塊,目前在滬深兩市僅有安信信托、陜國投兩家上市信托公司,無論是上市公司的規模、數量還是質量都難以完全反映當前信托行業發展的整體水平——信托公司上市正當其時 我國證券市場迅速發展,但在金融類上市公司中獨缺質優的信托公司。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證券市場重新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2007年以來,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城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紛紛上市,金融板塊規模不斷壯大,已逐步成為整個證券市場的風向標。但是,作為現代金融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板塊一直發展較慢,目前滬深兩市僅有安信信托、陜國投兩家上市信托公司,總市值僅230多億元,無論是上市公司的規模、數量還是質量都難以完全反映當前信托行業發展的整體水平。 2001年以來,國家陸續出臺了《信托法》等一系列的法規和監管政策,對信托公司的業務發展進行指導。經過幾年的恢復發展,信托公司的經營運作基本符合監管法規政策的要求,法人治理結構不斷優化,風險控制機制持續改善,信托業務收入比重穩步上升,盈利能力明顯改善,行業影響力和公信力也顯著提高,信托業已經步入規范發展的新軌道。2007年3月,信托新規開始施行,進一步明確了信托公司的市場定位,引導信托公司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盡管信托新規實施的時日尚短,長遠影響仍待驗證,但從2007年上半年的發展情況看,國內信托行業保持了迅猛發展的勢頭,信托公司轉型也出現了可喜的變化。截至6月底,全行業信托資產規模已達6000多億元,個別信托公司管理的資金規模已經超過2000億元的水平。除換領新金融許可證以外,多數信托公司面對新的政策和市場環境,都在認真謀劃業務轉型和重新定位,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壯大專業團隊,積極推動業務和產品創新。一些信托公司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私人股權投資等新興業務中已取得一定進展。 近幾年來,信托公司在信托監管法律法規的指引下,嚴格風險防控,積極拓展業務,規范運作,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到2006年底,46家信托公司資產總額達652億元,實現營業收入61.78億元,利潤總額50.09億元;行業資本利潤率為7.17%,最高達27.22%;人均利潤指標平均規模達119.32萬元,最高為866萬元。從上市信托公司披露的季報情況看,陜國投、安信信托兩家公司一季度實現凈利潤724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96萬元,增幅高達121%,高于一季度上市公司平均凈利增幅。總體來看,信托公司連續幾年保持了很高的增長速度,資產質量不斷改善,盈利水平屢創新高,盡管在一些主要財務指標方面與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還存在一定差距,但與國內許多行業的上市公司相比已具有明顯優勢,完全能夠滿足上市的要求。同時,上市將進一步壯大信托公司資本實力,帶動公司快速發展,進而提升信托行業的影響力。通過上市,信托公司可以為業務拓展籌集大量資金,壯大公司的資本實力,加快公司向PE、產業投資信托等創新業務領域的轉型和規模化發展。上市以后,信托公司的經營運作將完全置于市場的監督之下,這對于確保信托業務的規范運作,強化信托公司履行受托管理的職責都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此外,通過推動優秀信托公司上市,提高信托在整個金融板塊中的規模和比重,可以改變目前信托短板的格局,能夠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的行業結構。 國內信托公司實現上市的途徑,目前看來不外乎三種:直接上市(IPO)、借殼上市和被上市公司吸收合并。 對于首次公開發行而言,信托公司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以直接從資本市場融到大量資金,而且在發行推介過程中也可以對公司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但是,由于IPO的操作周期比較長,運作中的不確定因素較多,申請程序復雜,監管機構審核嚴格,發行費用也比較高,而且上市時機的選擇尤為關鍵。2004年以來,多家信托公司連續三年盈利并保持快速增長,收益水平也基本能夠達到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審核要求,因此可以考慮通過IPO方式直接上市。 對于借殼上市方式而言,從運作上就是把信托公司現有的經營資產注入到一個已經上市的殼公司,然后繼續在市場掛牌交易。借殼上市的審批程序較為簡單,操作周期較短,上市條件靈活,費用也比較低,但是需要處理的法律問題較多,并且無法達到直接融資的效果。考慮到國內許多信托公司都具有地方政府、財政、大集團等特殊的股東背景,有可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合適的殼資源,因此未來信托公司以借殼方式上市的現象可能較為普遍。 對于第三種上市方式,即上市公司通過換股、吸收合并等方式,將其原先投資或控制的信托公司整體并入,從而間接實現信托公司上市。目前,滬深兩市已經有50余家上市公司參股信托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信托公司依托已上市的股東,可以通過重組、合并達到公開上市的目的。 為了能夠盡快達到上市條件實現早日上市,信托公司從現在開始就要做好如下準備工作,包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落實固有業務實業投資清理,規范存續信托業務。抓緊研究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穩步推進業務結構調整和優化,明確公司的主營業務及盈利模式,實現公司盈利的持續穩定增長。對于已經具備上市條件擬采取IPO上市的信托公司,盡早完成股份制改造,依照上市要求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合規制度和內控制度,規范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實現資產、業務、人員、財務、機構五獨立。對于擬采取借殼上市、被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方式上市的信托公司,應盡早聘請專業的財務顧問及其他中介機構,協助公司做好目標殼公司的篩選、談判、估值、設計方案、后續整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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