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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業將加速向主業回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4:5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但有為

  種種跡象表明,無論是迫于監管要求還是自愿,信托業都將加速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主業回歸。

  來自監管層方面的最新消息顯示,目前對《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下稱兩規)討論稿的修改已基本敲定,最終文本將于不久后正式公布。與討論稿相比,修改稿取消了信托公司不能采取貸款、租賃方式開展業務的限制,并規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

  不難看出,雖然業務范圍在討論稿的基礎上有所松動,但新辦法卻對信托公司的自營業務進行了更為嚴格的限制。

  按照資金來源劃分,信托公司的業務主要包括自營業務和信托業務兩大類。根據《信托法》對信托“受人之托、代人

理財”的定位,信托公司的主營業務是信托業務。但是,自營業務收入長期占到國內信托市場的大頭。

  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末,信托業務占總收入比例的平均值為35.79%,而自營資產業務收入占比高達64.21%。

  從自營風險擴大到信托風險,最終形成社會問題,這是近年來所有問題信托公司重復演繹的一個規律。

  正因為如此,壓縮自營業務無疑有助于減小信托公司違規挪用信托資金彌補自有資金虧損的可能,“壓縮自營業務、規范信托業務”也就成了

銀監會引導信托公司回歸主業、降低風險的“良藥”,此次兩規修改的目的也不外于此。

  不得不指出的是,國內信托業從2002年才開始真正探索意義上的信托業務,幾年中信托本源業務穩定增長,平均增幅保持近30%,主業地位已日漸凸現,2005年35.79%的占比已經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成績。可以預計,信托業務收入要成為總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還需時日,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實行相對寬松的政策環境,逐漸縮減自營業務顯得十分必要。

  銀監會似乎已經考慮到這一點。根據同時出臺的關于過渡期的規定,從修改后的兩規出臺之日起,信托公司應逐步壓縮信托公司自營規模,實現向信托主業的回歸。三年之內達標的信托公司可領取新金融業務許可證,否則將面臨重組、合并甚至出局的命運。

  為此,重新思考自身的業務范圍和發展戰略是當前信托公司不得不思考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為了保住手中的金融牌照,爭取早日做大做強,信托業毫無疑問將加速向主業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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