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醞釀信托業新政 信托公司業務門檻將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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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2月28日 03:28 新京報 | |||||||||
要求回歸主營業務,債券、貸款業務等銀行類業務將受限 本報訊(記者 孟斯碩)昨日,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在12月中旬下發三份有關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有業內人士預計,新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明年年初可能會推出。
信托公司業務門檻提高 在今年12月中旬,銀監會下發了《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及《關于信托公司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三份征求意見稿,向國內55家信托公司征求意見。 此次意見征詢中,新老辦法的主要變化為,大規模調整了信托公司的基本業務,銀監會要求信托公司回歸其主營業務。并大幅提高資金信托份額資金要求,由原來的5萬元上調到100萬元。 這就要求信托公司停止經營債券、貸款業務等銀行類業務,而從事如企業年金、資產證券化之類的本營業務。新辦法設立了三年過渡期,其中過渡期內份額資金要求為20萬元。 信托業部分業務將受限 對于新辦法,業界還是存在爭議的。因為如果按照新的規定,信托公司的業務范圍將被縮小,而在允許進入的領域又存在著很多其他的門檻。 一位信托公司經理告訴記者,這次調整對信托行業的影響是很大的。“監管層為了控制信托公司的風險,監管更透明化,所以做了很多調整。 但是對于信托公司來講,會給業務的開展帶來難度。” 中國信托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分析:“此前監管部門的思路,是讓信托公司走混業經營之路,目前監管層鼓勵信托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年金信托等創新業務,同時信托公司的債券和貸款業務將受限制,長遠來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歸受托理財的主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