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跡象顯示,基礎設施建設有望成為信托投資公司開展業務的重點突破方向。北京國投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日前宣布,近期擬將其注冊資本金由目前的3.548億元增至12億元,公司下一步將考慮發起、設立和管理基礎設施產業基金,開展面向基礎設施的資產證券化業務。
國投弘泰信托的前身是沈陽市信托投資公司。2004年,被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控股收
購,并更名為國投弘泰信托。目前,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持有公司84.56%的股份,另外15.44%的股份由國投電力公司持有。在開展信托業務僅僅一年多的時間里,弘泰信托的信托資產規模累計就達到34億元,信托項目累計12個;在其信托資產的行業分布中,主要集中在電力、煤炭、港口等基礎設施領域。這一數字也顯示,信托公司在基礎設施領域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
對此,信托專家許均華博士認為,在國家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信托投資正逢其時。信托公司是我國目前惟一能直接投資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同時也是惟一能同時以貸款、投資、出租、出售等多種方式管理資產的金融機構,因此信托公司可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參與基礎設施項目。首先,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資金以股權投資、發放貸款或融資租賃等方式直接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其次,信托公司可以通過發行信托計劃或設立基礎設施產業基金等方式,吸引大量社會資金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第三,信托公司可以與銀行、租賃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積極合作,優勢互補。
但專家同時提醒,信托公司在涉足基礎設施領域時要注意加強風險控制。信托公司在開展此類業務時,尤其需注意防范宏觀調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期限不匹配風險等。
對于信托公司進入基礎設施領域的風險控制,專家建議,信托公司一是要加強項目的篩選,重點選擇經國家發改委和省發改委批準建設的項目;二是委托銀行作為獨立的項目資金管理機構;三是探索有效方式,比如采取股權形式直接參與項目的管理;四是信托公司項目人員要加強對項目進展情況的檢查,對項目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五是引入信用風險增級機制,如采用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通過受益權分級、設置管理費獨立賬戶和溢價回購條款等方式,實現內部信用增級;六是國家要給予政策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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