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北京市一中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利用郵寄石頭販毒案。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被告人劉健伙同被告人鄭人郡預謀運輸毒品,2004年6月28日,由鄭人郡在云南省瑞麗郵政局,將毒品海洛因226.15克藏在經切割的石頭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送到北京市西城區某天然珠寶廳劉健的經營地。檢察機關認為,兩人均已構成運輸毒品罪。
劉健,男,今年41歲,遼寧省朝陽縣人,個體經營戶。1979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鄭人郡,男,45歲,山東省蓬萊市人,無業,1978年因詐騙被勞動教養3年,1995年因敲詐勒索被取保候審,1996年6月25日,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法庭上,劉健和鄭人郡各執一辭,不承認自己對販運毒品一事知情,互相推托,認定是受對方指使。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作者:王文波
(來源:本站原創)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