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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8年連續16次降價 百姓為何仍覺難得實惠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08:00 人民網-人民日報

  8年多來,我國連續16次降低藥品價格,涉及800多種化學藥品和300多種中成藥,平均降幅15%,但老百姓還是認為藥價太高——

  健康時報記者 楊銳

  采訪中,一位消費者問記者:如果說醫院不用降價藥是因為有藥品選擇余地大、替代
性強這個大前提,那么,名目繁多的同類藥品在審批時為何還會全都通過呢?藥品的利潤空間那么大,物價部門為何不加以干預?

  1月19日,記者在網上搜索“降價藥”,只用了0.11秒,頁面便顯示找到6100篇內容相關的文章。瀏覽了幾頁,卻發現講的幾乎是同一個事實:降價藥品不見蹤影,老百姓并無受惠之感。

  根據國家發改委去年5月30日公布的24種抗感染類藥品零售價格降價目錄,記者以常用抗菌素阿莫西林為例,將電話打到北京3家醫院的藥房:兩家藥房有500毫克24片裝的品種,價格均為20多元,第三家有125毫克12片裝的品種,價格為14.5元。隨后,記者又走訪了京城3家藥店。但遺憾的是,無論是醫院還是藥店,降價目錄中由7.2元降到4.3元的品種,都不見蹤影。而其它的如125毫克12粒裝(膠囊)、125毫克6片裝等價格便宜的品種也沒有。

  “以藥補醫”,高額回扣,價格低的藥品進不了醫院

  記者了解到,許多降價藥品在醫院不見蹤影的原因很簡單———醫院根本就沒有進貨!究其原因,一是現今“以藥補醫”的醫療體制,二是藥品回扣等不正之風。

  為了彌補醫院醫療收入的不足,現行政策允許醫院在將藥品賣給患者時附一定比例的批零差價。這就成為醫生往往喜歡多開藥、開貴藥的體制上的原因。然而在實際中,事情還遠非這么簡單。

  除去藥品進醫院時層層“公關”、醫生開藥拿回扣這些已被媒體大量報道的情形外,藥品在醫院這個流通領域還有另外許多“游戲規則”。

  北京某大醫院的一位科主任告訴記者,醫藥公司在將藥品批發給醫院時,通常會給醫院讓利15%左右,這是國家允許的部分,叫“明扣”。但醫院從醫藥公司那里還能拿到相當一部分灰色費用,大約在10%,這叫“暗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化科專家告訴記者:“醫院各種活動的贊助費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有時院方會以不用你的藥相威脅,明著向藥廠要。還有,醫院搞慶典時,藥廠或醫藥公司都是要‘隨份子’的,一個‘份子’就得一兩萬元。這些費用最后都得加到藥價上。”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種藥品如果出廠價為1—2元,那么售價10元很正常,但生產企業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余8—9元的利潤都被流通領域“吃掉了”。

  上文提到的那位科主任告訴記者,國家對部分藥品進行降價,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價低的藥品還是進不了醫院。

  替代品種多,招標形同虛設,醫院不歡迎降價藥

  一位曾在醫院藥品招標中做過評標專家的醫生告訴記者,評標專家全由醫院的專家組成,專家對醫院用藥的情況自然心知肚明。如今同一種藥往往有多個品種,廠家、名稱、價格都不同,替代性很強。對醫院來說,自然要選擇價格高、好處多的那種。當然,考慮到是公開招標,一些價格低的當然可以中標,但就在藥廠為自己中標而歡喜時,醫院卻用“該藥效果不好”等理由,輕易就將這些沒有利潤空間的藥品擠出醫院。“以前招標中就遇到過藥品拋出‘跳水價’的情形,但跳一個死一個。因為醫院不歡迎降價藥。”

  另外,在藥品招標中還有不少其他腐敗滋生。每年都要招標一次,對藥廠來說,就得對相關部門不斷“打點”。在這種情況下,價格低不僅不能成為優勢,反而會由于無力“公關”而被淘汰出局。

  再看藥廠。研發一種新藥難,但同一種藥品的名稱很多,低水平重復生產很嚴重。某種藥品不是降價了嗎?換換包裝和名稱就是了!某種藥原來只賣5角錢,改了包裝和名稱后,便堂而皇之賣到10元。南京一家制藥廠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做藥就像做手機,手機價格一直在降,但總有高價新產品推出。你降低我這個藥的價格,我馬上就推出一個新藥。”

  處方流不出來,病人只能挨宰,醫療機構仍是藥品銷售主渠道

  通常藥品在藥店的價格比醫院低20%—30%。而平價藥房的崛起對藥價的沖擊更大。醫保定點藥店的設立,更為病人走進藥店創造了條件。然而,藥品零售業的這種發展,尚未對降低百姓用藥費用帶來質的幫助。據業內人士估計,百姓在藥店購買藥品的量在全部藥品銷量中只占20%左右,醫療機構仍然是藥品銷售的主渠道。

  百姓為何不去藥店?難道他們甘愿挨宰?記者的調查表明,這一癥結的“根兒”還是在醫院:很多處方流不出來。

  一位醫生告訴記者,病人在他們醫院看病時所開的處方,基本上都是在本院取藥。而對于粉針類靜脈用藥,目前北京幾乎所有大醫院都拒絕使用病人從醫院外帶來的藥。認為一旦出了事,責任難辨。對口服處方藥,病人的選擇權似乎大一些,但服用后一旦有什么問題或是需要后續治療時,由于對來自醫院外的藥難以把握,醫生也都很難負責。不用病人自帶藥品是醫院的一項常規,很難破掉。

  “醫院這樣做,表面上看是為了對病人負責,實際上并不排除保護醫院自身利益的動機。而怕惹醫療官司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對此,這位醫生認為,這是醫藥剝離之初,醫院所必然經歷的陣痛。

  處方流不出醫院這一情形,記者從藥店那里也得到了證實。京城某中等規模連鎖藥店的張經理告訴記者,自從政府出臺了憑處方購買處方藥的規定后,處方藥的銷售額每月減少3萬—4萬元。藥店主要還是以銷售非處方藥為主。他說,如今許多藥店之所以設坐診醫生,就是為了促進藥品銷售。

  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降價效果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曾指出,我國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3種形式。如果稍加留意就會發現,政府數次降的是“最高零售價”,它是“政府指導價”。而許多藥店在實際操作中,出于種種原因,其零售價格有很多早已低于這個指導價。張經理舉例說:雙黃連口服液的最高指導零售價目前降為16.5元,可是此藥在藥店曾賣到12元、10元,目前的價格為13元,仍低于這個指導價。這種情況下,降低藥品的“最高零售價”,百姓也不會有什么受惠的感覺。

  而對醫院來說,藥品降價給百姓帶來的實惠并非一點沒有。某醫院的藥房主任舉例說,對某個藥品國家實行的是分次降價。比如某種藥過去為100元,第一次降到80元,第二次又降到70元,現在是50元。所以沒有太大的感覺。對此,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也曾指出,為了平衡藥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機構和患者等各方利益,降價只能是一個漸進過程。而慢性病患者、急癥患者等不同人群對藥品降價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指出,目前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的藥品約為1500種,從銷售額看,僅占市場份額的40%左右。近年來,部分企業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不斷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藥品價格的效果。還有,價格較高的新藥不斷出現,即使在藥價下降的情況下,用藥結構和用藥水平的提高,也影響了患者的藥品實際支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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