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評:物價局被審計局打了耳光得有個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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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07:07 中國青年報 | |||||||||
馬廷剛 廣東省惠州市政府日前致函該市人大常委會,請求收回此前發出的《關于提請審議惠州市區公共汽車票價調整方案的議案》,要求暫緩審議該方案。之所以如此,是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與物價部門出具的結論差異較大。審計結果表明,該公司若收回全部線路統一經營,按該調價方案調高票價后,2005年盈利水平利潤率將高達45.61%。一個涉及民生的議案
據南方網1月16日報道,去年初,該市公共汽車公司提出調整票價申請:由于車輛、設備、油料價格上漲,近年來企業運營成本大幅增加,企業收不抵支。市物價局對該公司3年來的經營成本進行了審核并出具了結論書,聽證會后提出了初步票價調整方案,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這個方案后正式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議案》。 后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要求市政府指定市審計局在會前對該公司運營成本等進行審計。審計局審計后,披露了該公司實行“一企兩制”,將盈利水平一般或虧損的公交線路由該公司統一經營,而將營業額和盈利水平較高的多條線路以職工集資的方式進行經營等事項———這條消息披露后,市民拍手叫好。 這就怪了!面對同一個企業,為什么兩家政府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截然相反而且差距這么大?一些公益性事業的收費不斷上漲,老百姓早已滿腹怨言,但因漲價大都經過了物價部門的“恩準”,只能聽之任之。這次如果不是惠州市人大較真,恐怕這個由物價部門“對經營成本進行了審核并出具了結論書”,而且通過了市政府常務會議的漲價方案,也就堂而皇之實施了———廣大市民糊里糊涂地當了冤大頭,而公交公司卻賺個缽滿盆盈。 惠州市物價局被審計局當眾“打了耳光”,是不是得給惠州市廣大群眾一個說法:支持漲價的結論書是如何通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普通百姓不可能知曉漲價企業的成本真實情況,物價部門有責任、有義務、有權力對此進行調查,并將結果公之于眾。 成本核算兩重天,內中貓膩如此大,我們有理由問物價部門:真的本著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精神,開展了認真的價格和成本調查嗎?如果是,為什么和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有如此大差距?如果不是,做出這么潦草的結論書,物價部門該負什么責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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